solliang wrote:你今早叫告啊情何以堪,現在告啊分身問題已經讓他輾轉難眠,還得替鬆緊,我是說嵩靜出機票錢飛越南,這下可好勒,期待今早自婊大戲
「復權申請需至站務服務區提出,復權申請時間是會員自站務服務區發文申請後的 7 日內,並請將要復權的一個帳號及要關閉的帳號條列清楚,經查詢、確認後即會復權一個帳號。
此外,帳號於停權公告區名列後,需在 30 日內提出申請、說明,若於上述期限內沒有提出申請,或者分身帳號未完全條列清楚,所有相關帳號將直接關閉處理。」
帳號mr.9000於5月11日永久停權
但早已過30日,早該關閉帳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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