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挺妙的!(被兵變的別來內有雷文)

這種女人也要?

要結婚了卻可以一念之間馬上甩了未婚夫跟前男友復合,只因為前男友的心已經不再屬於自己(前男友有了新女友)?



這種男人也要?

找了個跟前女友長得很像的女人來當女友,把現任女友當替代品跟洩慾工具,只是因為心裡還想著前女友?

像這種不顧自己未婚夫以及現任女友的人只給他們--『好一對狗男女』
太遷強
有問題可以跟輔導長講
不是要脅
在機場也是
不是你會吼大家就要聽你話
而且澎湖是離島不是外島

配角也是
要嫁到韓國去就不嫁
女主角可以選擇其他台灣人
男配角他就不會傷心嗎
就因為他是韓國人所以沒關係
女配角也是
只是長得像就可以交往
個性呢?要不要也一樣
這樣娶那個都無所謂
女配角只是替代品
所以她時間短就不傷心
搞不好她到現在還嫁不掉

結論plp不是這樣p
話唬濫誰不會
可怕是還有人當真的來看
重點是我還為這種廢文打一大堆字

otiass wrote:
我是持肯定的態度的
...(恕刪)
不知道是故事被簡化了嗎 !? 總覺很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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