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龍~~ wrote:
無用矣!!!!
死刑是治標,不治本,有用嗎!?
就跟癌細胞,只會化療殺他,最後本身也是自取滅亡
為何會得癌,這才是重點
源頭不斷創造,妳砍一萬年也沒用,他為何犯罪,請先搞懂
我同意死刑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任何的刑罰都只是事後的補救
但罪惡就在眼前
難道就因為刑罰沒辦法讓其他人做相同的事
就能夠不給予任何的懲罰嗎?
我並不認為死刑能端正社會風氣讓台灣變成一個天堂國度
但至少能減少一個傷害弱者的人
而且都判死刑,會有反效果,就跟化療一樣,假如今天是妳爸媽或兒女呢,妳不會贈恨材頭嗎
不會做出令人想不到的事,說不會就是放屁,不可能,人是私心的,尤其是母親對小孩
這麼做只會造成惡性循環
人都有私心的
加害者的父母親人既然有
那被害者的父母親人也應該有權利擁有
但現在那些自認為高尚的人權團體專家
似乎只認為加害者有人權
被害者的親屬是沒有人權的
如果人權團體這麼在乎的話,以後就立法,人權團體成員可簽下切結書,凡是對人權團體該成員犯下重罪者,不得判處死刑,並請該人權團體成員上街需佩帶名牌,以玆識別,既然認為人性本善,就該率先表示,這樣說不會不厚道吧..就怕以後犯罪者專找這些人權團體人士大開殺戒,反正絕對不會判死,相信這些人權團體人士為了理想,應該是很願意從容就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