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對殺人砍人的惡少處以唯一死刑~~

Frank2927 wrote:
一個在證據沒有落實的情況下入人於刑
要是當時他判處死刑 (恕刪)


既然證據還沒有很清楚
當然不能判死刑~蘇建和案 相信大家在混沌未明的情況下也不會遽然希望判死刑

相信科學辦案越來越進步的情況下
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少


Frank2927 wrote:
請問死刑還有何實益??.(恕刪)


這個問得好
1.被害者的家屬可以稍稍撫平傷痛 . (還是你認為被害者會希望加害者活著?請不要舉極端的例子)
2.社會上來說 可以讓它避免傷害下一個人
3.教育上來說 讓世人知道 你做了什麼事就要付出相同的代價

好了
該你說說看廢除死刑的好處了

我比較想看被刺蛋蛋的表演......

我覺得除了死刑外
還要另加上強迫器官捐贈這一條
一來可以讓這廢物還有一點貢獻
另一是我們華人講求的是終命考
但對這種人不需要
我愛海宰敗類 但總會很不小心跟地球人吵架
教育很重要
但是不是每個人都受教
加上現在又必須要"愛心"教育
青少年問題越來越嚴重
法律的執行應該要更準確才對
既然判決確定就該執行
那來那麼多所謂的人權
給你三審還不夠嗎
發回更審發回更審發回更審
一個案子搞了十幾年
還不夠給機會嗎?
重刑還要強制辯護
不夠保障人權嗎?
竟然法律目前有死刑該執行就是執行
不然有本事就來公投看看台灣人民要不要廢掉
人權?
我相信大多數台灣人不要保護"殺人犯"我們要保護自己

拿甚麼國外的例子
國外的配套我們根本做不到
他們的無期幾乎不准假釋
關你一輩子比殺了你更可怕
也不用怕浪費糧食
他們要自己在工廠做事養自己
台灣只要讓他們做點事
又在那邊喊人權人權
真的是...
不要每次學國外只學一半
應該要觀察人家的國情跟配套吧
氣死我了

支持經過合法審判的死刑
Frank2927 wrote:
而不是因噎廢食去廢死...(恕刪)



  舉了蘇建合的例子我覺得還蠻失敗的,現在要被判死刑難上加難

台灣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時間是2005年的年底,難道這些你都不知道

誠心發問,請可以舉例這五年有被誤判死刑的例子嗎?

再來你說無期徒刑,你說你學法律的難道不知道台灣的狀況嗎?

下面這則就是因為殺人被判無期徒刑而還可以被假釋的人

無期徒刑假釋中的男子

在來說因為怕被誤判,請問一下【租屋隨機殺人】、【殺摯親的人】

【軍人殺人案】、【小孩燙嬰案】、【飆車逆向撞死人事件】,

2005年的【蠻牛千面人】事件夠不夠罪證確鑿呢?

請問你的罪證確鑿難道是建立在要在面前動手才算嗎?

最後我想問,租屋隨機殺人事件相信你也有印象,

如果兇手在你面前就這樣殺了你妻子、砍了你小孩子

最後判決無期徒刑,最後出來了,你認為公平嗎?

冤獄冤獄,口口聲聲說冤獄,現在要被判死刑冤獄的機率低到不可以

從2005年底就沒執行過死刑了,如果你真的是學法律的不可能不知道。



1.被害者的家屬可以稍稍撫平傷痛 . (還是你認為被害者會希望加害者活著?請不要舉極端的例子)
A
我相信那也只是死刑唯一的還可以論證

也不算好處




2.社會上來說 可以讓它避免傷害下一個人

那請問 現在關在監獄的是不是就全拖去斃了
天下就太平矣

這論點不可靠 並非所有犯人都出自犯罪人吧
那就那些出獄的更生人 不都去自殺算了
因為他有可能殺害下一個人

3.教育上來說 讓世人知道 你做了什麼事就要付出

教育上 嗯嗯 很好
那我真的期待犯罪率 有下降的機率


該你說說看廢除死刑的好處了

廢除死刑 沒啥好處呀 握又不能獲得大樂透
理由請看前頁我之前說的

謝謝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不好意思 那個是引言

是引別人的..........


我很早就知道現行沒有執行死刑了
謝謝.....




誠心發問,請可以舉例這五年有被誤判死刑的例子嗎?

我也真心想問 最近判死刑的案件是哪件? ?(誠心發問)


如果可以假釋 那是要獄中表現良好 才有可能出現的情形
這要討論就重犯現行假釋制度 是否合適


最後判決無期徒刑,最後出來了,你認為公平嗎?


那死刑就是最符合大家期待利益的囉?!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Frank2927 wrote:
我很早就知道現行沒有執行死刑了
謝謝.....


誠心發問,請可以舉例這五年有被誤判死刑的例子嗎?

我也真心想問 最近判死刑的案件是哪件? ?(誠心發問)


如果可以假釋 那是要獄中表現良好 才有可能出現的情形
這要討論就重犯現行假釋制度 是否合適


最後判決無期徒刑,最後出來了,你認為公平嗎?


那死刑就是最符合大家期待利益的囉?!


  既然你是學法律的人,難道不知道最後一次被判死刑的例子

這有點不及格,連最後一次被執行死刑的人犯了什麼都不知道嗎?

你認為有冤獄被判死刑,所以我才反問你,這五年內有人被誤判的情況嗎?

  【租屋隨機殺人】、【殺摯親的人】、【軍人殺人案】、【小孩燙嬰案】、

【飆車逆向撞死人事件】,2005年的【蠻牛千面人】事件夠不夠罪證確鑿呢?

請問我舉的這些例子夠不夠罪證確鑿呢?

  租屋隨機殺人事件相信你也有印象,如果兇手在你面前就這樣殺了你妻子、砍了你小孩子

最後判決無期徒刑,最後出來了,你認為公平嗎?

  可以回答針對重點回答嗎?不要只會選擇閃避的答案可以嗎?拜託一下

相信你這位學法律的人應該很優秀才對,不會閃躲問題的

  對於罪大重犯,我想許多人都會支持死刑

Frank2927 wrote:
我相信那也只是死刑唯一的還可以論證
也不算好處(恕刪)


以被害者家屬來說是好處就好了
不然?

這論點不可靠 並非所有犯人都出自犯罪人吧
那就那些出獄的更生人 不都去自殺算了
因為他有可能殺害下一個人


出獄的更生人不全是死刑犯吧
我說的是窮凶惡極之輩 例如新店兩少年 已經有練續犯案的意圖



教育上 嗯嗯 很好
那我真的期待犯罪率 有下降的機率


唔...這個教育意涵看來你不滿意
反問一下那廢除死刑 犯罪率就會降了?有什麼原因?
是因為犯罪人感念政府德政 所以慈悲心大發 放過夜歸的女子 放過海邊看著風景的情侶
放過開開心心等著車回家的小女孩?



廢除死刑 沒啥好處呀 握又不能獲得大樂透
理由請看前頁我之前說的


還真的沒啥好處

我是覺得就統計一下這些人渣.每季公佈一次.相關罪行拉.悔過狀態(先罰義務勞動).
然後一年一次投票.別人選縣長.他們讓公民投票定生死.反正悔過狀態差的.真的罪該萬死的.就由人民來定生死巴.
超過多少票上電椅.再超過多少票用鞭子抽到死.再超過多少票身上割兩小傷口.泡到食人魚的缸子裡.
然後全程公開.帥拉.
不然受害者大家集合一起出錢.搞一個反擊互助會.這就有點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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