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卡神楊蕙如逛街遭遇民眾溫情拉扯觸其肉體

chiaoway wrote:
如果真是這樣那也要好...(恕刪)


反正某各X色只會自哀自憐~

搞的好像因為哪一色他就一定會被唾棄~

那些腦X也不想想為什麼會被投高興~
sly-1 wrote:
道德原本是用來自己約束、自我提升用的,結果用來要求別人約束別人?
怎麼了?自己也覺得自己講過的話很扯、很丟臉?
不然為什麼一百八十度大轉彎?現在變成什麼自我約束、自我提升?
前面閣下不是這麼說的喔......前面閣下說的是
sly-1 wrote:
要作聖人或是要求人家要作聖人的才要有道德!
真是讓人驚訝台灣的道德觀念已淪喪至此,真是可悲.......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有人發現這則新聞被歸類在"影劇"版嗎?
看到這個討論串,讓我有點不寒而慄的感覺

社會上的暴力行為已經不是用是非來評斷,而是用受害者受歡迎的程度來決定?

如果在一個國小班級裡,有一個小朋友比較不受到大家的歡迎,所以班上很多人欺負他

請問老師應該要懲罰欺負人的小朋友,還是只是要被欺負人的回家自己檢討?

如過各位高興與溫馨的大大們是家長,您又要怎麼教導您欺負人的孩子?

跟他們說打的好? 還是說不可以隨便欺負人呢??!

如果您的小孩是被欺負的,您除了要您的小孩檢討外,您還會買乖乖桶謝謝欺負人的小朋友嘛?

受害者討人厭固然需要檢討,難道幸災樂禍的人不需要反省嘛?


前陣子諸多社會新聞,大家義憤填膺的出來譴責加害人,主要原因是因為大家對於被害者素不相識,可以在高點的討論這個事件,但此事許多人卻在有偏見的前提下,做出這些評論,讓我疑惑了,請問這跟那些加害者有什麼差別?
絕大部份的人都知道使用暴力毆打他人不對…

受到暴力傷害的人當然可以主張他的法律權力…討回公道…

使用暴力的人接受適當的法律制裁也很合理…





然而…

看到行徑讓人覺得討厭的人被修理…

我投溫馨…



台中小康 wrote:
打人不對,被打的人大...(恕刪)


你這個邏輯跟強姦犯不對,
但是當被強姦的時候大家都覺得他活該的時候,
被強姦的那位應該檢討自己的服裝有異曲同工之妙,
不論任何理由,自己不爽的人被打,就在這邊叫好,
說實話 那些在學校甚至最近被打死那位,
也是打人的看他不爽上去打他而已,
01 上面的人跟那些飆車族沒啥不同,
唯一的差別只是大部分的人是因為孬種而不敢動手只能打打嘴泡,
而不是啥仁義道德,並不比那些被抓的垃圾好到哪去,
事實證明 台灣人一點都不適合民主,
早一點統一算了.
看了高興為大多數~其實~也凸顯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大多只有顏色沒有是非~

但也算是自虐吧~畢竟都是選票選出來的兩派政黨....XD....
愚蠢懶惰的人將會苦於差別待遇和不公平 聰明努力的人將享有各種特權度過充實的人生
看了新聞後覺得奇怪,這樣就叫痛毆喔~~
好啦~~勸那位女子回家記得要洗手
這樣講很賤嗎
loser1028 wrote:
狗屁不通。楊對付的是...(恕刪)


他是不是影響到其他人有能力享受福利的人?
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某些愛亂花錢欠債害那些真正有錢用信用卡的吃虧.
我只能說沒那個屁股別去拉那個屎.
MitchShih wrote:
看到這個討論串,讓我...(恕刪)


網路不記名的投票是顯示大家心理真正的想法,如果世紀明又公開相信投票結果不會是這樣.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小惡魔.

就像很會拍老闆馬屁的同事被車撞,你表面一定說真是遺憾,但是
心中一定多少都有點爽.(我覺得80%的人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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