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欄已被台中小康檢舉回報,自己開欄也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這會不會太扯?公家機關竟錄用有前科的人?http://www.mobile01.com/sitemanage.php?mode=detail&t=1172217&last=13800278違反2. 為避免討論區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請勿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6.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與宗教立場,為避免政治與宗教口水在此討論區肆虐與蔓延,一概請勿討論政治與宗教性話題。 寄件者 簡報20090802
rexjian wrote:這位版友不但極度偏激...(恕刪) 請問您有幾年工作經驗??任職過哪些公司??我也很想給犯錯的人更生機會,但是社會的現實就是如此!不用講的冠冕堂皇 正氣凜然~這是社會現實不是演電影寫小說!舉我曾任職的金融業為例,不用等到有前科,自己有欠債、在金資中心有不良信用紀錄(遲繳欠繳等..),甚至是三等親內有經濟犯罪的,輕者調離金錢有關業務,嚴重點就辭退,因為你未來"很有可能"因經濟問題犯罪!更不用說有前科了! 公職人員有法條有背景可以靠,私人企業你想都不要想!除非你自己當老闆~
嗯...就觀感上...真的不適任...10幾個人裡...找不到一個好的? 需要一定選一個有前科的?而且他負責的是管理電腦、桌椅等登記業務,並不涉及金錢...表示他以前的相關經驗並不是重點吧...再來他是不是背罪,算不算真正前科...心態正不正...這是我們國人個人的看法...但就觀感上...很明顯不讓人不去聯想是關說...不對...我無法不去聯想是進去前就講好的...
真的要這樣嗎? wrote:此欄已被台中小康檢舉...(恕刪) 既然有人檢舉了~~那我快來簽到一下~~~俺整理一下檢舉三部曲:1. 有貼出新聞,顏色不對直接檢舉2. 沒貼出新聞但有罵到某人,就涉入政治跟你檢舉3. 沒貼出新聞且只是單純提問,顏色不對還是跟你提一下土城那人的事蹟,大家因為政治吵起來後就可以檢舉反對你的意見,嘴巴講不贏你就惡搞你~
skulker wrote:請問您有幾年工作經驗...(恕刪) 有過誹謗前科的人當了2任中華民國總統、當過郵包炸彈恐怖份子的人成為國會議員,如果以上案例你都沒發飆沒抗議沒氣到腦充血,那余某的case又是在氣啥?
rexjian wrote:有過誹謗前科的人當了...(恕刪) 這幾位是靠選舉選上的,不是去應徵,你懂不懂其中的差別??更不用說政治犯跟一般刑事民事犯的差異,真懷疑您的民主知識哪來的??照您的邏輯,孫中山也是不折不扣的罪犯,然後呢??程度不要差太多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