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田待刮 wrote:+1請不要亂說,台南...(恕刪) 警察多跟有沒有努力執法是兩回事如果有努力徹底執法我想馬路上不會有那麼多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沒有人喜歡跟小朋友過不去的我發文的後面有提到破窗理論我想可以應用到這個部分勿筆戰..
lincc168 wrote:強烈建議使用新加坡鞭..對付飆車族,這招一定很有效,非常非常有效要不要發起一人一信阿...(我是認真的).(恕刪) 可以..算我一份嗎...人人自危阿...猶記上次在海邊被打死的..難保下個不會是自己..「今天你不弄死他們,有一天他們就弄死你」..突然覺得好中肯...
絞筋王小又 wrote:哇系在地的台南人,真是丟臉丟到家了..歹勢竟然把我熱愛的台南市講成這樣,不過你講的都是真的唷...我們這邊會逆向、不帶安全帽、闖紅燈還慢慢闖,行人也會闖唷..特定時段不能迴轉的,照樣迴轉....(路是人走出來的)比較G車的是:你不小心差一點點快撞到那些闖紅燈的,他/她還會"青"你唷..無奈所以在此強烈建議年底要選的老兄咩許天才、輸喚智、癩輕德 ... etc. 的大台南候選人,交通這麼差,你們還是只要拼文化嗎? 嗯~我會帶安全帽....不會闖紅燈...不能迴轉的也不會迴轉...不過這篇講的是飆車族...現在是因為升格後...連飆車族..也要分高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