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貪污這種事情,只是我比較不能理解的是為何要放棄國外的高薪,優良研發環境等等更好的條件回台灣作研究,然後好像又預知未來在台灣可以研發出某種讓他太太開公司拿下專利權以後可以賺個幾十億幾百億這種事情?前面有人提到陳垣崇博士將龐貝式症專利送給大學,那個專利可是用億美元來計算的耶,他要是貪錢為啥當初不貪? 他老早就可以坐擁金山銀山不必關在實驗室沒日沒夜的作研究了,何必要回來台灣貪錢?難不成你台灣新台幣就比較香比較有價值?
台中小康 wrote:想幫貪心的人辯解,也要說出合理的說辭啊。 我實在懶得浪費時間嘴砲。有些人引用一堆中時和自由的報導當判決,其實我覺得壹週刊的公信力比自由和中時來的高一點。還沒起訴,也還沒判決,許多人已經推定結果了。那若到時司法還Dr. 陳清白時,但誰能補賞他已被糟蹋的名譽?(此外,Dr.陳並不想當生醫所所長,是不得以的,生醫所的PI們希望他當,當了三任還不讓他走。)上週,在牛津的辦公室和一個法國的基因學家哈拉,她曾發表過Nature Genetics (遺傳學最頂尖的期刊)她提到了Dr. 陳在基因藥裡的研究與貢獻,覺得她自己過去研究的東西很沒用,她突然跟我說: Dr. 陳是台灣人耶! 我跟她點個頭說:對,我知道。我需要幫他辯解嗎?不需要,也完全沒必要,因為也不會改變什麼 。Dr.陳也跟我沒關係,我皮夾裡倒是一直保留了他遞給我的一張名片,因為我欣賞的台灣人真的不多。說實在的,與其在嘴炮版哈拉,我其實更關注的是今年世界杯足球,哪一隊會一路殺到決賽?
台中小康 wrote:1. 靜待檢警調查,以釐清事實2. 我只能說學術地位高的人也會非常貪心。想幫貪心的人辯解,也要說出合理的說辭啊。...(恕刪) 自己說等檢調調查 釐清事實卻在調查結果沒出現前 就先說別人貪心矛盾我昨天以前 只看過你前幾天在 "毀謗" 那篇的發言那時對你印象不錯不過現在對你印象非常差
由於對於此案的細節都是從媒體得來,不知道哪些是刻意誤導、抹黑的,不敢妄加臆斷...不過就我碰過的經驗來看,感覺很像是擋人財路 or 派系不對被搞的...反正中華民國的法律很多都是隨人解釋,司法機關想怎樣玩就是怎樣玩,有權的人想搞你,一定找得出法條搞你;面對有權的人,要不是辦不下去、故意引用錯誤法條、疏忽導致證據瑕疵...導致罪名無法成立,即使定罪了,也可以讓他出國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