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兩個人是故意的星國警方表示,由於嚴格掃蕩「大耳窿」,因此不法集團向外聘工,根據警方了解,聘工條件除一個月可以有新台幣 6 萬元收入,被捕坐牢期間每月還可領約新台幣 2 萬元,甚至如果遭到判鞭刑也可獲得新台幣6 萬元補償,因此有台籍人士到星國不惜以身試法。新加坡刑事偵查局告訴中央社記者,這些案例是警告所有外國人及本地人,不要為了牟利而犯罪,不管他們扮演的角色或參與程度有多輕微,都會被繩之以法,並按照新加坡法律治罪。991016
新加坡也是有死刑的哦 (吊死)只不過好像很久沒執行了 鞭刑之前也是有人權團體抗議太過野蠻.....不過新加坡當局把性侵犯被鞭再犯的數據公佈後 (好像再犯率只有10%)就沒什麼反對聲音了 (不過新加坡人對自身安全警覺性變差就是了)
怎麼可以這樣子呢?台灣政府應該發文去抗議才對。請他們再加碼,鞭30鞭。送他們有鋸齒的鋼鎍,請他們用這個執行,力求鞭鞭見骨。(有見骨發紅包)鞭完在關,刑期也請加碼2倍。回來台灣再收押判刑,繼續關。保證台灣會世界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