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o.B wrote:我也想多了解相關條文... 來這邊登記水晶骷顱 wrote:我也很想知道回個文就變成共犯這是根據哪一條法律條文 這只有高人才知道小妹s wrote:想我當初也在寵物版跟汽車版戰的很辛苦 你不是昆蟲版的嘛!?偽君 wrote:小蜜蜂出來了大蜜蜂也跟著一起出來 誰跟他們兩個收錢一下
小妹s wrote:肥雪哥~~大家都這麼熟了....是要收什麼錢啦 親兄弟明算帳,雖然你我有過一夜之情!!!!但是錢還是要收低........不然打個五折!!相信大家看到一夜之情都很有疑問,但是絕對不是你們想像中的那樣
本來只是路過,後來去看了樓主另外兩棟被砲得很慘的大樓,再來看看這棟大樓,發現在01的閒聊區沒有朋友真的不行耶,如果在閒聊區沒有朋友的話,在別的地方發廢文被砲得很慘的話,就沒有地方可以發取暖文了。可以在取暖文裡面看到朋友們閒話家常,共同抵禦外侮,真的有很強大的治癒心靈的效果,不錯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