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你這種姑息心態才讓那些廢死團體有喘息的空間
rexjian wrote:
我贊成偷東西的人為他...(恕刪)
rexjian wrote:
請問中華民國立國10...(恕刪)
怒濤爆裂 wrote:
請求1000萬.跟判賠1000萬是不同的!!
法律有規定
不能請求賠償1000萬嗎?
...(恕刪)
怒濤爆裂 wrote:
換個立場
遭遇闖空門
被偷物品
1.父親生前唯一送的禮物"A版勞力士"
後來被丟棄刮傷
2.身分證件
3.信用卡
4.把一堆相片弄破毀損
小偷被抓
他家人想和解.免前科
要索償多少才合理??
...(恕刪)
lansub wrote:
法律上的對錯,有明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