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院果然是企業主的好夥伴.

工研院教的方法首先用在工研院. 責任制, 每天加班到12點, 假日繼續上班, 不用打卡. 操死沒有證據.
全部採用派遣員工. 所有上課教的, 全部都先在工研院實施. 不然怎麼知道, 工研院教的方法是有用的.
CCHO

andy2000a wrote:
果然 難怪台灣的勞工...(恕刪)


也是納稅人的好夥伴 一年拿了納稅人幾十億的錢
ccho2004 wrote:
工研院教的方法首先用...(恕刪)


這個課程到底上多少次啦?
我想應該不是第一次吧?

突然想到上次新北市開罰鴻海 6K 跟宏達電 12K
就是因為他們拒絕提供『員工出勤記錄』
詳見課程大綱二:
二、責任制:製造業沒有這個規定,勞工不用打卡沒有出勤記錄行政機關只能勞動檢查罰鍰數萬元了事,但勞工要追討加班費必須向法院提出告訴,法院依據資方提出的出勤記錄與工資清冊核算加班費,資方若不提供出勤記錄與工資清冊也沒關係,雇主放棄舉證,勞工的請求法院照判。

所以他們的人資應該有上過這個課程囉

剛查了一下新聞,其他家應該是沒去上課,所以罰的比較多!
新聞連結

節錄:
包括鴻海精密、宏達電、技嘉科技等知名上市櫃大廠都在違規行列,大都以無出勤紀錄、超時工作為主,但因初犯,單一違規事項裁處六千元。

至於燿華電子(超時工作、連續出勤)、精泉科技(未給加班費、超時工作)、一詮精密(超時工作、連續出勤)、東貝光電(連續出勤)則因連續違規,分別裁處十二萬、十二萬、九萬、六萬等,並要求立即改善。
這個課程到底上多少次啦?我想應該不是第一次吧?

突然想到上次新北市開罰鴻海 6K 跟宏達電 12K
就是因為他們拒絕提供『員工出勤記錄』
詳見課程大綱二:
二、責任制:製造業沒有這個規定,勞工不用打卡沒有出勤記錄行政機關只能勞動檢查罰鍰數萬元了事,但勞工要追討加班費必須向法院提出告訴,法院依據資方提出的出勤記錄與工資清冊核算加班費,資方若不提供出勤記錄與工資清冊也沒關係,雇主放棄舉證,勞工的請求法院照判。

所以他們的人資應該有上過這個課程囉

剛查了一下新聞,其他家應該是沒去上課,所以罰的比較多!
新聞連結

節錄:
包括鴻海精密、宏達電、技嘉科技等知名上市櫃大廠都在違規行列,大都以無出勤紀錄、超時工作為主,但因初犯,單一違規事項裁處六千元。

至於燿華電子(超時工作、連續出勤)、精泉科技(未給加班費、超時工作)、一詮精密(超時工作、連續出勤)、東貝光電(連續出勤)則因連續違規,分別裁處十二萬、十二萬、九萬、六萬等,並要求立即改善。

hk127413 wrote:
但是政府怎麼可以勒?!
這給人的感覺就是
政府都不能依賴了..
(恕刪)


政府是給財團依賴的,不是給你依賴的.
先搞清楚這點,以後就不會有太多誤會..

這應該是公開的祕密,且行之有年~

佛貝魯男爵 wrote:
總統應該把工研院長貶為派遣員工.好好的享受壓榨


工研院院長 本來就是行政院院長指派的
要趕你走也是隨時就可以叫你走了
和派遣的 狀況 差不多
你怎麼知道工研院沒用在自己的員工上?!
像今天某日商每日少上兩分鐘抵休假的新聞,
他們可是實施了好幾年囉!員工每年的調休假通通平均掉消失不見了...



ccho2004 wrote:
工研院教的方法首先用...(恕刪)
講師的部份為何不是全名?

這部份是啥原因?

有出勤紀錄舉證就不必罰啦 !

就是因為雇主沒出勤紀錄, 所以視同放棄舉證, 那麼就依規定第一次罰六千,

以後再連續加重處罰..

不過文中這些"初次"檢查出問題的公司, 其實這種情況早就行之有年了..

為何當年的勞委會沒去檢查卻沒有媒體敢吭聲找當時政府及公司的砸.. 頗耐人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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