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很丘 wrote:
當然也以呀!!
但是憲法保障工作權!麻煩請你去找立委諸公修特別法!再選一屆任務型國代來修憲!
不過第4點沒辦法,因為我先前就講了,臺灣..不應該是全世界當醫生的不外乎是為了名與利!
不為名利如史懷哲他也是有足夠的利才去非洲行醫,最後獲得世人無法忘記他的名.
說實話,我認為醫生義診就像一般人垃圾食物吃太多才想起偶爾要吃吃蔬果一樣
平常看診賺太多錢,車庫名車太多不知選哪台車出遊(有的是飆車被吊扣駕照),休假不知找哪個妹出遊,那就去義診好了,這樣可以獲得美名真不錯!
...(恕刪)
所以嘛,說穿了不過就是象牙塔裡的鬥爭罷了
那何必先用鬥臭波波的方式來保護自已的利益呢
已經都是台灣前1%的菁英了,能想到的方法只有這種嗎?
神醫、老先生有工作權,這些波波沒有工作權嗎?
樓上一個自稱總醫生網友也點出
認真學習的波波不是沒有,何苦用抹黑的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