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快樂 wrote:而且只能用說的不能使用暴力哦~~莫名其妙= =...(恕刪) 悲情呀~~~你這樣已被歸為暴力了哦.....那我教小孩不就是凌虐了嗎!三歲後的小鬼,如果沒有了禮貌,就會失去可愛天真,剩下討人厭~~~~和欠缺一樣東西..........(扁)生一胎的會瞎了眼,小孩要什麼給什麼。生二胎的會張一眼閉一眼,小孩肯撒嬌還能"奶"的到。生三胎的會火了眼,你們就"卡假瘋試看"~~~這是我的心路過程...四胎以上請別人補充吧
我並不特別喜歡小孩不過給版主建議下次先口頭警告!直接動手萬一真要計較起來你會佔弱勢!這種小孩雖然討人厭但是也很可憐大概是父母生了不想照顧丟給阿罵,又只生一個平常沒玩伴所以很寂寞...下次遇到記得先大吼~請你走開就好!不要動手!
abcca2002 wrote:您把我內心的話說出來...(恕刪) 這種最特亞了...我會一把無名火上來....瞪帶小孩來而不制止的大人...小孩不懂,要教..大人西不懂尼....不懂要問要學要請教啊..不然不要生..以後都成了社會問題....
失去快樂 wrote:今天去麥當勞吃午餐...(恕刪) 這個小孩長大了應該也是偷吃同事便當的盪生男.斯可忍, 孰不可忍?餐盤之外, 豈可容他人大吃?以後隨身攜帶劇毒, 灑在薯條上, 讓小鬼吃個夠就是.話又說回來, 麥當勞除了麥叔以外不是還有漢堡神偷?版主只是遇到漢堡神偷而已.
回覆中也有不少怪獸家長 +1怎麼會有這麼多人把重點放在"薯條"還有放在"樓主跟小孩子計較"這兩項的上面?雖然小鬼在當下拿的是薯條.但實際上是"未經他人同意.擅自碰(拿)別人的東西這才是重點吧.不要說小孩子不懂.這個小鬼會這麼白目.就是平常家長放任慣了.久而久之自然養成隨便.白目的行為!而這種小孩.他的家長一定也是這種調調!也是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PS.怪獸家長一堆.難怪台灣會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