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FTJB,請在三天之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採取 法律途徑


Fermi Chiu wrote:
感覺現在好像很多人都...(恕刪)


前幾天有人在01詢問網路買賣的法律問題我有建言最後變成他說要告我,我說要玩法律ok,他卻說他很有錢可以請律師跟我玩。

Charles_Evo wrote:
FTJB兄您在私人簡...(恕刪)



應該告不成..他是問你...什麼時候..而不是 他要讓你.....差很多...字面上看起來 他只是問

而不是威脅..
lancesan wrote:
最好是告的起來

問人家什麼時候進棺材,可不是什麼惡害的通知

有人不進棺材的嗎?如果他說你進棺材的時候要縮短了,這才叫惡害通知

有畏懼不代表一定成立恐嚇,恐嚇要求定式因果,害怕的原因一定要是惡害通知

那如果我聽別人說「我吃飽了」結果我覺得很怕,那是不是那人也成立恐嚇?

問何時進棺材在引申之下可能有詛咒的味道,問題沒有詛咒罪這條。如果要引申成「讓你提早進棺材」就太扯



  + 1


  其實我覺得很好笑!!

  
  本篇是今日我看過最快樂的文章

  

  什麼時候進棺材    能成案並非代表能成罪!


  一些人講得好像自己就是法官律師一樣!

 
  如果這一句能成罪~
 
  很多夫妻間用來吵架囂罵的字語都可拿出來告一告

  如  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kiNgoFlDs wrote:
題外話,那如果01真的提供會員資料的話,可以告01嗎???


不能。

angela000217 wrote:
前幾天有人在01詢問網路買賣的法律問題我有建言最後變成他說要告我


我知道
私人訊息,應該不會涉及公然......................我猜的

Charles_Evo wrote:
FTJB兄您在私人簡...(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TobaccoDoff wrote:
FTJB應該沒機會用這個ID跟樓主道歉了:
[公告] 會員 "FTJB" 關閉帳號。

這樣就沒得玩了~~
說實話
就樓主Po的那一句話
不管妨害名譽還是妨害自由
證據都不明顯(構成要件)

整個內容我覺得沒頭沒尾的
有點看不太懂
所以結果我也不能肯定

應該是小糾紛吧
類似這種案子一堆
誠心建議能避開就避

小樊 wrote:
+ 1
其實我很覺得很好笑!!
本篇是今日我看過最快樂的文章
什麼時候進棺材    能成案並非代表能成罪!
一些人講得好像自己就是法官律師一樣!
如果這一句能成罪~
很多夫妻間用來吵架囂罵的字語都可拿出來告一告
如  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如果她真的去死呢您認為法律上他有事還沒事。
樓主假使覺得自己遭受甚麼不法行為,那就去告吧...

最後成案與否,麻煩也請公告一下,讓大家學個經驗。

(站務那邊居然公告關閉帳號「兩次」,看來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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