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日女的司機五萬元交保(疑犯失蹤),台灣司法還是脫離不了侏儸紀時代嗎?

hsu0523 wrote:
希望他逃亡的時候不要...(恕刪)

高層長官:震怒
相關單位:遺憾
承辦人員:檢討
那恐龍不是以前對於性犯罪者都是輕判嗎!? (看yahoo!新聞)

如果屬實,應該讓那隻恐龍去肛肛...

讓牠知道女性的痛苦~
聽說被關在裡面的,不管是甚麼罪入獄,所有獄友最痛恨性侵犯,因為每個人都有媽媽,也可能會有妻子女兒,所以性侵犯會被獄友欺負的很慘.
但是也有人說,管理人員自己怕倒楣,性侵犯現在都有集中管理,以免出了事情被牽連.

tzongyao wrote:
那恐龍不是以前對於性...(恕刪)


好棒啊 ~ 看新聞斷案 ~

給你拍拍手 !
kiteline wrote:
高層長官:震怒相關單...(恕刪)



少了一個成立專案小組 徹查
最後 大家都忘記 這件事情
第十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Kagoshima Airport

kiteline wrote:
高層長官:震怒
相關...(恕刪)


最高單位 : 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的 !....
flymousetw wrote:
聽說已經失聯了!這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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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杰 wrote:
無聊 法官只有根據...(恕刪)


小杰莫生氣

法官的理由 : 法官卻認為,無法證明嫌犯有逃亡或串供之虞

警方去嫌犯土城家的住處,找不到人!
雖然現在判定逃亡還嫌早!


不過真的跑了,那法官的理由和判斷夠不夠恐龍
怎麼不早說呢?
怎麼不早說呢?
怎麼不早說呢?

RockShox wrote:
怎麼不早說呢?怎麼不...(恕刪)






已通知對岸同胞 來台採購了
第十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Kagoshima Air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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