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相關的討論很多了,不想在浪費口水

有愛心的請抓回去養吧~~ 這樣就不會被罰錢了

只想在馬路上養的小心了~~

花媽 ~~

雖然我不是支持你的...

但是幹的好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立意很好~
但是配套呢?
動保人士:[你為什麼要虐待可憐的流浪狗呢?真是禽獸不如!大家趕快拿起石頭丟他!]

虐待流浪狗人士:[對!我是禽獸不如,可我也是畜生!那你們要保護我啊!旺旺!]

gregliao wrote:
立意很好~
但是配套呢?...(恕刪)


配套就是, 不想被罰錢可以抓回家養

syensou wrote:
治安管不好,就管動物...(恕刪)

總比那些治安管不好、動物也懶得管,只會出事了才震怒一下,
但風頭過了又船過水無痕的某些高官好吧~

總之是開第一槍了,希望其它地區也能比照辦理,
雖還不能治本,但治標也還是能發揮一定的功效。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管人沒那個本事!!只好去管動物了,就怕她連動物都管不好..




絕代蝴蝶 wrote:
禁止餵食流浪動物和消滅流浪動根本就是兩回事。

至少那些婆婆媽媽再也不會把那大馬路當做餿水桶,把阿貓阿狗當做廚餘處理器。


河濱有時都有一推又一推的雞骨頭味道不好聞。
樓歪了沒阿!!!

大家加油阿~~
蓋蓋蓋蓋~~

yukiko wrote:
嘩。。。

花媽這次...(恕刪)


水喔
終於有大咖跳出來了
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飆車族的問題花媽真的要用心正視,雖然流浪狗的問題也是重要,但飆車族才是首要解決的問題呀!
花媽~~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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