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a20070128 wrote:
既然知道長官行為涉及貪汙及虐傭,
為啥不跟外交部的政風單位舉發?證據都有啊
但最後卻是向FBI告狀,不覺得很怪嗎?...(恕刪)

一點都不覺得很怪,昨天那篇引用前駐美代表陳錫蕃談豁免權的文章,
管妹說是回文內容文不對題給移進回收區。
01的老規矩大家都懂,詐騙集團的肖話被戳破,
開始又玩見笑轉生氣大法,事情一旦講清楚後就該進回收區。
所以只能請網友自行google"紅酒 會計 轉調 收發",這樣大家就都明白了。
企業的表率

回來應該會得諾貝爾獎

Alfa20070128 wrote:
堪薩斯辦事處人員的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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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

1.劉姍姍做人很差,但其他人的行為真的很奇怪,內部問題內部解決,不惜損害國家利益來整劉姍姍是
腦袋有問題嗎?

2.劉姍姍這個人在這個位置上不符合美國利益,所以....
那麼證人是在向美國人交心? 或早就是美國方面的人,間諜?
ddr2286 wrote:
企業的表率

回來應該會得諾貝爾獎


嗯! 回台灣說不定還能上遍各大談話性節目賺通告費
然後被台灣政府跟媒體扶為民族鬥士
標題:大鯨魚美國欺負"無主權?"的台灣小蝦米外交官

該位處長如果被判刑,在美服刑數年,公職中斷,日後回台,還能申領退休俸嗎?
這種60幾歲沒結婚的女人脾氣最差最難搞
看她怎麼對付傭人的就知道平常待人一定鳥到一個不行
她部屬肯定不爽很久了...這次不弄妳以後就沒機會了當然要給妳個痛快!

這些證人肯定早就知道虐傭的事實...
為什麼不回報國內?
很簡單啊!
60幾歲的老鳥公務員光年資就壓死你了!
報回國內有個屌用...這女人搞不好在外交部可以橫著走...
我是打死不相信她回台受審會有什麼重懲
頂多記個申誡提早退休一樣爽爽領月退俸...

身為一個台灣國民...看到邪惡帝國的態度感到心寒
身為一個台灣勞工(曾經)...看到633的劣行感到憤怒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美國法律最高可以判刑到5年


希望最後的結果美國不要顧及情面

給她判重一點

sunnymoon wrote:
如果他不是外交官.那...(恕刪)



外交官可以這樣抓起來的話.那還搞個屁外交啊
如果駐外人員.他所派駐的地方的政府可以依其國內法逮捕他.那這個外交人員如何獨立的進行外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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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能不能抓 ? 去google一下,去年10月中國駐休士頓的外交官在街上開無牌照的車,被警方攔下,該員也是自稱有外交豁免權. 結果呢? 上了手拷押回警局. 交保後,隨即回中國,現任外交部的參贊.

中國也是抗議,美國的說法也是一樣. 維也納公約保障的豁免權僅限執行公務. 開著一輛無牌車與老婆上街購物不是公務. 不同的是美國給中國面子,讓這傢伙保釋, 他立刻夾著尾巴逃回中國,不受美國司法追訴. 當然他的違法情事也是極輕微,不像我們的劉處長,虐傭,不按合約給薪.



Jackson_H wrote:
外交官可以這樣抓起來的話.那還搞個屁外交啊...

外交,外交,多少的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為了外交,可以把詐欺犯引渡回台

為了外交,可以不顧國家形象,硬要包庇虐傭罪犯

為何一般守規矩的老實僑胞,有難求助外交官,怎麼沒這麼好的回應?

為何看"異域驚魂"系列,好些美國人在外國犯罪,美國大使館也是愛理不理,並沒有人說囚禁美國人有失美國面子啊!

新聞寫得很清楚,台美無邦交,簽約就是只有外交事務才有豁免權,美國人抓虐傭犯很合理


北七社社長 wrote:
外交豁免只限於執行公...(恕刪)




沒准真是執行公務

雇傭該管家的是辦事處,劉珊珊是執行人,並非私人雇傭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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