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 wrote:高速公路採收費是十大建設經費不足因此收費,當年興建新橋樑也收費,興建經費收回就停收費,養護費用由國稅支付....(恕刪) 以目前高速公路的營運來說,所收的過路費/牌照稅/燃料稅還沒有攤平興建/維護的成本
萌貓 wrote:以目前高速公路的營運來說,所收的過路費/牌照稅/燃料稅還沒有攤平興建/維護的成本...(恕刪) 要以他們那個計劃跟預算怎麼也攤不平我標過公共工程也承包過機關工程節省經費有節省經費做法,要面子有要面子做法,你如常出國可以比較一下我們與周邊國家建高速公路的差距日本高速公路有比我們好也有差的,我走過的東名高速公路(東京-名古屋)就沒我們好,四線道沒有路肩設計,而且每一車道寬度還比我們窄快30cm,市區道路也是比我們的窄.大陸的高速公路水準也沒我們高,景觀設計幾乎沒有,幾年前拆汐止收費站經費問題我就跟人激辯過,費用好像是3千多萬,這要是拿我們拆舊公寓再復原為馬路需要這麼高的預算?老闆會開除人.....
a0939889803 wrote : 為啥不能像手機通信一樣有中華、遠傳跟台哥大,政府建立一套規則及規則之後開放給其他業者,讓使用者去選擇要用哪一家收費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到時候應該就不會有嫌貴就不要用的言論出來了吧。...(恕刪) 做的太好沒錢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