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網友因為把處方箋放在錢包裡,因為錢包遺失,所以處方箋也一起不見了。到了醫院想直接重印處方箋,醫院的護理師回應說不能直接列印,必須讓他重新掛號看診,才能開單,也就是他不但付了450元掛號費,還必須等門診等兩小時,這種勞民傷財的經驗,讓他決定發文在Mobile01和大家討論看看到底這件事合不合理?我的理解是這樣,對嗎?
snell109 wrote:這位網友因為把處方箋...(恕刪)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有註明:"本單遺失或未在有效期間取藥, 需重新掛號看診開立"第一次門診付費450元拿到一個月藥及兩張連續處方箋, 可以在次月及次次月直接領藥不用門診。問題在於所謂的規定是, 處方箋不見了就必須重新門診,重新付門診費用(估計也是一樣450)詢問護理師只回答病人:"這是規定, 處方箋上有註明,你應該保管好"另位護理師則告知這是健保局的規定, 用意在避免重覆拿藥,發文原因是,這個理由無法說服本人,希望有專業的醫療人員可以提供合理解釋。即使有網友回應流程必須由醫師開立處方箋, 但此情況並非由醫生另開新單,(規定只能重開, 不能補發)問題是為什麼不能補發?
根據網友小妹她自己的描述,她不是故意要重複領藥的人,她認為她本可以簡單又快速的拿到重印的處方箋才合理,但是因為健保局制度的問題,護理師告訴她不能違反規定。有其他網友指出,若是這樣就直接印處方箋給網友小妹,則有部分不肖人士會藉此重複領藥,會衍生醫療資源的不當浪費。小妹則是認為她有沒有付這450元與是否重複領藥無關。甚至有網友關心小妹,建議小妹需要持續吃藥,小妹也正面說明自己已經康復,在疏離感愈來愈重的現代社會裡面,看了真是感到一絲溫暖,讓我久久不能忘懷。那這事件到底合不合理呢?我個人認為是不合理。以小妹的立場來說,她不是刻意浪費醫療資源的人,錢包遺失已經夠慘了,還多花450元,又等了兩個小時,還寫文章跟一堆人討論,真是得不償失。合不合理是比較而來的,相對於那些惡意重複領藥的人來說,健保真是千千萬萬的不合理。我認為:小妹的錢包遺失不合理。處方箋跟錢包一起丟掉也不合理。450元重新看門診不合理。看門診要等兩小時也不合理。因為我本人沒有小妹她這種正義感,所以絕對不會寫這種文章引起大家對我的質疑。所以小妹寫這種文章也不合理。順帶一提,除了遺失處方箋之外,也有人遺失藥物的,有的不肖人士就藉此拿取不必要的藥物。重看門診有個作用,讓不肖人士必須經過醫師的再次評估,算是有點防君子的作用。假設醫師還是開立藥物,健保局如果查到這記錄,可能醫師就會面臨被健保核刪的問題,這錢是扣在醫師和醫療院所身上,鑽漏洞的不肖人士沒被罰錢,這個我認為更不合理。回到遺失處方箋的問題,重印也是要成本的,至於要多少,這個就很難給個標準,就像是小籠包有一籠40的,也有要排隊排得要死又賣190的。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大家覺得合理的就被認為合理。對小妹不合理,就變成小妹的個人問題。若醫師以功利主義的觀點來看,民眾靠健保來看病這麼便宜,自己的薪資和待遇不斷受到健保壓榨才是真正的不合理。對被小妹質疑的護理師來說,她也應該覺得不合理,這是健保和醫院制度的問題,她回答小妹的疑問又沒錢賺,若是遇到奧客,說不定還被痛打一頓,她一定也是有苦說不出,所以,對她也不合理。所以,對小妹不合理,對醫師不合理,對護理師不合理。這麼不合理,都指向是健保的錯。為什麼不能僅靠健保卡讀取藥物資料就好,而需要多一張處方箋呢?小妹很無奈,而樹木在哭泣。為什麼不肖人士重複領藥要扣醫師和醫院的錢?醫師是神可以看穿不肖業者嗎?醫師也哭泣。為什麼護理師被問問題沒有多餘的薪資補助呢?這個問題是不是應該問健保局才對?護理師也在哭泣。樹木、小妹、醫師、護理師都是受害者,這一切對他們都不合理。但是,健保還是受到多數民眾和政客的歡迎,這也算是種「多數暴力」,少數人的權益就受到傷害。健保,我希望它倒一倒,但它似乎已經大到不能倒。http://snell109.blogspot.tw/2013/01/2013-01-22.html
立意良好, 可是現階段不可行讀取健保卡內資料,必須有醫事人員卡才行(大多數人不希望自己的隱私被看光吧?)而醫事人員卡是由衛生署列管發放,就連醫院的藥局都不能讀取裡面的細節(假設有讀卡機)至於健保卡能放些什麼資料?您可上網查,人權團體及民間各大團體的反對內容,以及可放入的資料要先經過多少單位通過才可放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