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7net 在賣即期品,是不會事先公告嗎??

流川 風 wrote:



電競話題好像是在隔壁棟... ...(恕刪)</blockquote>

沒,系統錯亂=_=
真糟糕被你備份到了

hehe1015 wrote:
看樣子不是只有7-n...(恕刪)


就這篇最公道

"不過消保官表示,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業者一定要標示即期品­,民眾在購買商品前自己也得看清楚保存期限。"

所以倒楣的都是消費者,呵呵~
herdint wrote:
就這篇最公道

"不過消保官表示,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業者一定要標示即期品­,民眾在購買商品前自己也得看清楚保存期限。"

所以倒楣的都是消費者,呵呵~


倒不如說 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消費者連一點消費知識都沒有
那樣的消費者 說實話 有一點糟糕

herdint wrote:
你要給我一個答案嗎??

你對即期品的定義?

還是你要繼續跟我要答案?


今天 這是你的問題
嚴格來說 是你這位"消費者"的問題!
而非我的問題

我前面的提問都是對你的點提問下去
但你在那扯東扯西
現在還在這跟我要定義

擺明了 你就是貪小便宜
然後想要PO文看有沒有很多人支持你的論點
在看看要不要跟廠商說 你看網友一堆支持我 是不是該補償我的損失(這句話為推測)
但整文看/回下來看
擺明就是 一個得了得宜還賣乖 得了便宜又想要更便宜的 要不得心態

自己的論點就是兩套 甚至多套標準
還好意思跟人要定義?

請搞清楚
"今天你發這文 然後扯東扯西 又說不出一個自己的原由 然後在那說東說西
還說是消費者問題(不好意思 請自已改成 單一消費者)
然後說東說西後 現在又在跟人說 定義是什麼"


這種話... 我該說什麼?

不然你開家店好了 我去買保存期限的 買一堆後
我再來跟你說 怎麼都賣即期的 這樣我吃不完 每天吃我又不想吃
你要退貨
然後我在M01在發文 說XXX的商店賣即期商品
我要他賠償我的損失? 這樣?
您說好不好啊?

herdint wrote:
7net 那天的廣告...(恕刪)
所以我去便利商店買便當
一口氣買5個
發現當天晚上就過期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退費阿

風無 wrote:
倒不如說 這是最基本...(恕刪)


不是你的問題你還講這麼多....
這樣你最厲害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所以我去便利商店買便...(恕刪)


你可以一次吃五個也很厲害...
掰不出來了吧!

樓主快去開一間超商吧,我一定上門光顧你家未滿三個月的商品

herdint wrote:
就這篇最公道

"不過消保官表示,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業者一定要標示即期品­,民眾在購買商品前自己也得看清楚保存期限。"

所以倒楣的都是消費者,呵呵~

消費者遇到同樣的問題時不一定都認為自己倒楣
還是要看自己心態有沒有正確
就如同這棟樓裡很多的人都認為還有三個月才到期並不是什麼大問題

還有就是消費者自己本身有沒有先做好替自己排除風險的責任

你文中有提到很多的東西都有保存期限
但食品這東西是可能傷及身體
這段話說的好
像我個人也很擔心這一類的問題
所以我會為了貪便宜而上網買很多東西
但就是不會買食品類的商品
因為我一定要看到保存期限才能安心
即使在外面購物時也一樣
同一樣商品若是看到比平常行情價還偏低的情形時
一定先拿起來看看包裝有沒有破損或是保存期限夠不夠
這就是長久以來養成的一種降低風險的觀念
如果你對這一類的心態沒有調整過來
消費者該自我保護的責任不願意承擔
而只會一昧的依賴所有廠商盡告知責任
那你將來還是可能會繼續遇到很多類似的糾紛

這心態就好像大家都知道很多地方可能有潛在危險
但是有的人就會事先防範而不往危險地方靠近
有的人則是出了事才在怪相關單位沒有清楚告示

大家都可以選擇當兩種人
一種是盡量避免自己出事
一種是出了事然後怪別人

前者無形中可以避掉很多風險
後者則是一點避險觀念也沒有


唐慶樺 wrote:
掰不出來了吧!樓主快...(恕刪)


等下次
我家裡有放了一段時間的食物

有效期限是兩年,剩下有效期限是三個月,短訊給你!

跟你說這是促銷價格,麻煩再來光顧,謝謝.
法律就是沒規定你也不能拿店家怎樣

去找我們偉大的立委大人訴苦吧

沒立法只要沒賣過期品就是沒事

herdint wrote:




等下次
我家裡有放了一段時間的食物

有效期限是兩年,剩下有效期限是三個月,短訊給你!

跟你說這是促銷價格,麻煩再來光顧,謝謝....(恕刪)


好呀,只要沒過期我都ok!!
超商一堆保存期限不長的不信你沒買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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