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娘其實從頭到尾態度都算不錯, 既沒有口出惡言, 也沒有謾罵.而且很有邏輯的在講道理.反觀那群遮遮掩掩的小朋友, 連要嗆人都很沒邏輯的鬼打牆.小弟完全支持這位老闆娘的態度.吃到飽要吃多少都可以, 但點了一堆不吃就是不對!!!
我食量也小不敢點70雞腿大便當 午餐35元的自助 不是划不划算 我就是不喜歡吃不完 處理麻煩也覺得浪費每次吃王品系列的餐廳 發現不行了 就把幾樣消完盛下打包 不管花多少錢 不要浪費 不管是食物還是用品老闆娘的方式我覺得還不錯阿 有人免費幫你上一課 應該感謝 不然消費者那德性將來..........
這些人浪費這麼多食物,老闆娘是擔心他們遭天遣才要他們吃完的吧。怎麼國外的「all you can eat」來到台灣就變成「eat all you can」。吃到飽還是適量就好,不要高估自己的食量,拿了一堆吃不完真的很浪費。
咖啡黑元素 wrote:單純看法律面...老闆娘觸犯強制罪了... 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所謂「強暴」,乃以實力「不法」加諸他人,非以被害人自由完全受壓制為必要。========================================================================老闆娘的行為有符合以上的定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