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nton wrote:
因為之前沒有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呀
所以就算業者想要做,也是犯法
現在法律才剛通過,也才剛起步,當然沒那麼快普及
這是去年八月的新聞
數字科技8591寶物交易違法遭起訴,科技與法律衝突又一例?
數字科技旗下8591寶物交易網提供遊戲寶物交易金額代收代付服務,
因未依電子票證管理條例向金管會提出申請,遭檢方以違法經營予以起訴,
數字科技澄清外界報導與事實不符,
並指出第三方支付不應依電子票證管理條例,希望政府加速制定專法。...(恕刪)
~大誤~
台灣早就有第三方支付,只是台灣法律限制『非金融機構』不得收受存款,就是不能先收錢儲值。
而『非金融機構』要作儲值型第三方支付,就要把錢拿去信託,不然公司倒了儲值的錢就沒了?
至於,8591就是不想被金融機構抽成,做儲值型第三方支付,卻違法沒把錢拿去信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