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412 wrote:我覺得這件事媒體給的篇幅太大了... caramel wrote:今天他跟那些女生一樣都是受害者 ...(恕刪) 太中肯,不得不推最近媒體用陳冠希洗版我該檢舉他們嗎,如...按下回報報紙/電視 上沒有回報的按鈕阿嬌有部電影 "公主復仇記" 劇情真的發生了冠希有首歌 "還記得我嗎" 這下真的大家都記清楚了
ken412 wrote:我覺得這件事媒體給的...(恕刪) 台灣媒體已經算客氣了,絕大多數的版面還是馬謝兩方霸著。香港各媒體可是天天頭條,幾家報紙更是連續14天頭版頭條。不過也不是媒體想追,發照者太了解媒體的工作流程了,等於是牽著媒體鼻子走。加上弱智的香港警方,之前謝霆鋒那場 "法律之前,窮人含X" 的民怨還沒消除。現在又在陳冠希事件中,搞到民眾上街示威遊行,根本是在幫忙把事件推上頭版。
airsama wrote:但我也不認為陳慣吸 ... 我是說陳冠希在這事件上有任何錯誤,充其量只是蠢。身為一個全身高科技的潮人,卻連基本電腦常識都沒有...(恕刪) 你錯了...這就是為什麼他能當壞人...而你只能當好人的原因了...只有當好人才需要電腦常識的...
看到這還是覺得 此舉不可行 。若認為 陳先生這事件 沒有錯 那表示你們的女友 或 男友 或 女兒 兒子 成了這件事 主角而他們行為是被你所接受的 ??女友 可以腳開開讓其他男人隨意奪取 拍了之後還說 這是我的版權 男友 可以外拍時 請女角 腳開開 全身脫光 擺出暈天暗地的姿勢 若單純 陳 與 女友 因太相愛玩自拍 那就算了 就如大家說的 男女朋友玩自拍 又沒有影響到別人 可是現在問題是 1 有沒有嗑藥2 是否同時處理很多對象狀態3 跟本沒有愛 只是純玩樂4 私下有沒有給密友看 炫耀愛情 婚姻 是神聖的實在無法接受也無法認同更不相信 陳是愛她們的
lengda wrote:我該檢舉他們嗎,如...按下回報報紙/電視 上沒有回報的按鈕 哈~ 就算有回報還是一樣的狀況正如同我們按01的回報按蘋果的回報,你認為肥佬黎怎麼處裡啊就,靠自己啦~idlechen wrote:只有當好人才需要電腦常識的... 原來玩電腦的都是好人.....原來我大學之後就不是好人了沒啦,我還是有電腦常識的只是沒有女明星照片
kevin628 wrote:1.若陳冠希是跟每一個交往的女友(不管結不結婚啦),我覺得正常啊,若時間線是直線的話,但那是他自己劈腿問題。就現任女友前任女友將來女友跟哪個男生交往過,因而拍了照,我也沒什麼好說的啊,那是以前的事,或將來的事,總之不是發生在跟我交往期間。我不能阻止我不認識的人做她想做的事。.(恕刪) 男生都怎麼想的試問一句若您是謝先生 看到 老婆 洩底近拍 臉又抽筋的不雅照 而且又被公佈了 您會離婚嗎 ??我問過的大部份都不能接受耶 即使非藝人的我們 看到這種照都不能接受吧更何況 時間點 有可能 跟自己重疊 不過 若沒被公佈 當然 沒人會知道 也沒有所謂的 對錯了 。 因為永遠都不會知道 自己被什麼蒙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