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高捷自營建以來的種種缺失

anky2002 wrote:
真是的~你怎麼這麼狗眼看人低呢~我覺得你的嘴比檳榔還臭


anky2002 wrote:
你說的也太扯了吧~最好有人在高捷裡嚼檳榔

你沒看到不代表沒有...
在高雄捷運局甄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裡,高雄市副市長、捷運局長皆主張高捷招標工程必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但謝長廷卻堅持高捷公開標工程免適用政府採購法,
委員會才應謝之要求決議高捷不受政府採購法之適用,所以高捷才逃過採購法之監察彈劾。
致使陳敏賢可以逃避採購法第15條之利益迴避,陳敏賢為高捷副董事長經營天誠混凝土公司,
球員兼裁判主導混凝土工程發包,以圍標手法使自己公司得到三標混凝土案,此正是謝市長之傑作!
等到公平會調查此事後確認違反公平法,但公平會主委卻又不執行這項處分,想也知道綠營高層
幫陳敏賢護航!這不是人謀不贓是什麼?

好!!!我看見顏色了,上述內容是否有違法又或者內容是否是事實??

我想法院還沒定罪之前,沒人可說這些人有罪,但機車大...厄....對不起是機槍大!

您這句(想也知道綠營高層幫陳敏賢護航!這不是人謀不贓是什麼?)

我想您需要對許多人道歉!馬上道歉!!強烈要求您道歉!!!
股海浮沉名利爭,火石電光步此生!
pokq wrote:
在高雄捷運局甄審委員...(恕刪)

公平會是行政院組的,行政院是綠營,民進黨是執政黨掌管行政院,這是一個事實道什麼歉?莫名其妙.有處分下來卻不執行,不是護航?
出現了...有隻手伸到01...
哈~~
樓主設靶子要別人開槍
結果沒人上鉤
忍到第七頁,終於凍不著,還是自己下海開了第一槍

看來警察等一下就會來處理槍戰現場了~~

機槍手 wrote:
本人據實傳達某高雄人之意見,我可請此人立刻與你聯絡,請你與其溝通確認是否真有其事,
此為此人親口當面對我宣說此種內容(包含時常、常常、高雄人心中的痛等語),
倘若確實此位高雄人有說此內容,


您這位朋友敢問可是姓高名雄人?
這回的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我的問題是,您使用的高雄人乃一集合名詞,單一高雄人的意見完全無法代表此一地區所有人的意見。所以既然他的意見不能代表我的意見,您所謂的高雄人如何如何,則全屬無限上綱的任意引申。

所以啦,您的回文坐實了我對您的猜測。您不過是以一個個人在某一時間點的抱怨,還不是您本人的意見,任意無限上綱到代表所有高雄人,您欠所有高雄人一個道歉。甚至您也欠這個提供您意見的人一個道歉,因為您所謂的永遠的痛,是目前還在痛,還是十年之後也許不痛,您都無法查證,卻能在公共論壇作如此表示,實屬邏輯錯亂。

再者,這人是不是高雄人,沒有人可以證實,就算他打電話給我又如何證實?不如您邀您朋友公佈一下身分證字號和住址,大家來查證一下如何?

不過,不管他是不是住在高雄的人,他都不能代表我的意見,所以在這題上面很顯然的是你應該道歉而不是我。
文山小藍謅記: http://thomas-lan.blogspot.com 癲癇進修劄記: http://nyepilepsy.blogspot.com
ID4water wrote:
看來警察等一下就會來處理槍戰現場了~~XD

遍地都是 heavy 掃過的痕跡阿


(阿,我 TF2 玩太多了)
保安呢?

有人挖坑想要別人跳,結果過了幾天後終於露出馬腳啦~~~

終於可以用版規請他出場
碰~~碰~~~碰~~~~~開槍了 開槍了

保安大人要出場了,清場清場。

話說這種政治文如果能在MOBILE01寫早就一大堆了,要打戰之前還是先看看戰場吧。
以高捷出事的那區段地質條件,砂層地下水位高又深開挖,連續璧的施作跟品質掌控.本身就不容易.至於車行地下道事件是因為在施作潛盾隧道間的連絡通道中的集水井時發生意外,潛盾隧道施工中本項工作本來就屬高度風險項目,如果沒記錯,連絡通道商上方好像是車型地下道,也導致地改施作不易(一般施作連絡通道時會從地表上方跟隧道間水平施作地質改良).工程本身不可能沒風險,北捷施工時發生的坍塌事故次數跟規模沒有比高捷好到哪裡去 ,只是當時的新聞較少.
工程採BOT統包施作的好處就是快,以同樣都是高架段的北捷某標跟高捷高架段來比,一個已通車一個努力中,努力中的其實還設計在先,當然兩者的施工條件不同,這樣比並不全然公平,但是BOT與 統包工程廠商遇到問題的積極處理態度絕對不是公共工程標案廠商能比的.
如果是純粹要探討工高捷施工中的災害,其實可以去查鑑定報告,何必在網路上蒐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