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ALA wrote:我的確是不想當兵 因為我個人的因素以及對目前兵役的看法個人還是偏向在國外發展 法律是給懂得人玩弄 我算其一吧) 我個人不恥你的想法,本以為你為不小心觸法,但發現你可能故意未規避兵役而未報備出境,甚至是否為偷渡,期待檢方及後續審理之法官能看到本文,就能知道你得犯罪動機及犯後態度是多麼惡劣,讓你從重量刑(5年以下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及緩刑,接下來再好好盡國民義務,讓部隊長官好好磨練你那投機取巧之個性,你開什麼公司?我到想看看你客戶知道你的行為,是否還會與你交易嗎?
重點在於你居住台灣超過四個月吧申請僑居最多只能在台灣停留四個月,而且標準是兩個月外加延長居留兩個月,你沒辦延長的話也只有兩個月可以待每四個月要出境一次我當初也是搞了很久才搞懂....只是我不懂得是,如果你在台灣停留超過四個月,那你應該在要出境時就會被攔下來了,怎麼會在回來的時候才被抓?我剛剛仔細又看了一下文章,好像幫你抓到個漏洞申請到僑居之前應該是可以居留六個月,我認識的人拿美國護照,半年出境一次應該也是簽證兩個月,然後延長兩次的樣子如果你沒超過六個月,又有辦延長,我想你可以拿這個跟他們爭如果以上動作你都沒做,那真的沒辦法了四個月的居留期限只限有華僑身分,所以他不能拿這個來抓你最後忘了說....僑民是要持台灣護照進出才有效喔.......
不知道樓主現在到底有哪幾國的國籍?如果有英國國籍的話,到英國代表辦事處看看有沒有辦法幫你吧?說到本國的公務員辦事效率......不過那些吃便當的,練功的,看到有歪國人,馬上會夾卵蛋立正,保證你的事不到一天就解決。雖然不保證你可以不用當兵(個人不贊成別國干預我國內政),不過你到底要不要當兵,會立刻給你個答覆。不用整天一顆心懸在那裡。
Matt_n136 wrote:不好意思 看完心裡...(恕刪) 樓主,不好意思,我爽度也 +1樓主,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因為您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您就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中華民國憲法在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凡法律抵觸憲法就無效,樓主,我想你應該沒辦法逃這個兵役,除非你後台真的夠硬,不然,就要乖乖服這一年兵役,老實說,我真的很討厭鑽漏洞的傢伙,特別是我沒半法鑽的時後,既然你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就老實的盡義務吧,要權利,又不盡義務,這算"啥小",你po文 我覺得百分之八十的都希望你去盡你該盡的義務,因為大家都苦過來的,誰想當兵阿,既然大家都當了,你也不能例外,基於平等原則,別再浪費無謂的時間了,早去早回吧,現在只要一年了,不然浪費時間的是自己....加油嚕.......祝您兵役旅程愉快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