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是原則上相信,但有濫用,抓到就重罰.不是處罰,是重罰
可是外國有沒有偷雞摸狗的人,怎會沒有.
但這種制度實施幾年後,大多數的人會守法
國家只要少數的人,認真稽核就可以維持相當的秩序
台灣呢?原則上先設定很多人會濫用,所以呢."一視同仁",拍到就寄罰單
有辦法,再來銷單.(不管是合法or其他的爛招)
真的抓到幾個敗類,就可證明假設是對的.所以,一定要大大的防弊
現況就是一堆警政人員,可是社會秩序呢?
民眾的感覺是不好的.但警政署拿出來的數字是好的.他的解釋是沒問題的
社會的風氣呢!抓到了是倒楣,守法性呢?呃~再看看.大街小巷何處沒違規.何必那麼認真
台灣社會or東方社會的守法性就低
政府又配合民意,和稀泥地執法
如此下來,守法的還真是笨蛋
百姓也養成,違規被舉發了,就先認定倒楣,被找麻煩,執法不公...但就是不提自身不守法
台灣想要成為先進國家,這點真有得努力了.又是牢騷,一點建設也沒有,對社會也沒幫助.唉!
不過我想早晚要貼上那張的,
個人活生生例子, 不過發生在新加坡,
因公出差,
不幸當天右手妒忌左手, 看左手不爽, 以榔頭攻擊之,
當場左手拇指指甲, 血濺五步, 當然是call 911,
送醫途中, 救護車不鳴警笛也不超車, 高速公路塞車也不行駛路肩, #$%@#!?????
問隨車醫護才知, 先前有案例因闖紅燈發生意外, 車上傷患因而找上帝去,
家屬興訴訟, 結果是 ...... 請按步就班, 救護車等同一般車請遵守交通規則.
其實違反交通規則最危險的是車上的醫護人員,
另 許多人只會說台灣多爛多糟,
新加坡夠令人稱羨了吧,
進醫院家屬不可陪伴在旁(不比長庚小喔), 待診室30多人從早等到晚, 默默的等,
急診室的台灣籍女醫師還建議我回台手術比較快 !@^#$!$%,
骨頭都碎了還能搭飛機回台, 還好晚上排到手術, 痛了一整天有沒人問你好不好,
回台灣進行第二次手術比新加坡高明多了.
台灣真好
換作本人也斷不可能自己背負被處分的風險...
我只能說...上級的想法..不是我們基層能夠理解的..
拜託...現在什麼時代了? 有誰敢拿公務車去飆車做私事?
何況還是救護車..現在的人..人手一隻照相手機...數位像機
要檢舉爆料...蘋果很歡迎的..

有人說張惠妹坐私人救護車趕場..或者說那些害群之馬..
可那些都是民間的救護車啊..為了一些少數的惡例...
就要把所有的公家單位救護車拖下水?
會不會太過因噎廢食...矯枉過正...?
躺在救護車上奄奄一息的人...只有救護車上的 E.M.T 們還記得你們嗎?
119消防局的救護車外表那麼好辨認..
救護出勤...119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都會有紀錄..
拍到照片就不能請119 E-MAIL 救護紀錄或證明過去交通隊..
列印下來逕行核銷就好了嗎?
真不懂發單單位的上級在想什麼?
這種事情也在外包?
如果如同樓上所說..那這個外包廠商..會不會太離譜了呢?
只有自己或者是自己的家人躺在救護車擔架上的時候..
才能體悟到...或許114公里還感覺不夠快吧?
忙著處置患者之後..面對著患者家屬催促我們再開快一點的壓力
面對著不願意讓患者到院前死亡的道義和職業道德..
還又在心中恐懼著什麼時候會被拍...
真是夠了...我們渴望免於恐懼的自由啦...

有人說20分鐘就能搞定了..有人說消防單位會麻煩一點而已
可是當罰單源源不絕的來..變成自己生活中一部分的時候..
還能說得這麼雲淡風清..氣定神閒的話..那就只有一個可能..
事不關己...用說的...當然輕鬆...
在消防隊員的心裡都是這麼想的...
我們可以允許傷病患因病而死..
卻不能讓傷病患因送醫途中的延誤拖延而死...!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