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網路下載未授權節目以免觸法!

瘋狂呆呆 wrote:
玉米人都承認他說的是騙人
...(恕刪)



我沒看到哪段內容有寫?



就算情節是虛構,
但其所要傳達之法律規定是正確的,
如其扭曲法律我會譴責他,
但他如虛構情節而宣導正確法律觀念,

本人認為不適當,
但網路不就是如此嗎?

所以我只討論真實的法律規定之原因即是如此。
台中小康 wrote:
有人罵廠商不該賣那麼貴所以大家被逼用盜版,
有人罵司法未何要幫無良廠商爭取利益,
如大家如此不滿,應建議修法,

或號召群眾打倒萬惡美帝,
因其逼我們訂出此喪權辱國之法律。
如果修法或廢除法律成功,
大家就可以光明正大看免錢的,
我到時想看看還有片商會笨到拍電影嗎?
如果有這種白癡,

我也想見識一下。恕刪)


請指名道姓哪個"有人".
別拖群眾下水.

也請那個人去號召,去修法!
大部分的人都不是那個"有人"!
所以現在事發生了什麼事情??

會不會因為樓主要轉行電影產業,所以...???
或又是在家待業,找點事情做???

電影,要抓人阿...
那好吧
等洋片台放再看囉,反正也不是看不到,第四台這麼多台,可以慢慢選、慢慢看...
看一場電影250$NT
兩個小時(只能看一次)

一套遊戲1000$NT
可以玩超過八個小時,還可以互動(光碟想玩的時候再拿出來)

這樣算下來電影去電影院看...很貴...
我想玉米人的真正目的,主要在於吸引注意,愚弄鄉民。
並非如所想的是要提醒大家守法。
這點可從玉米人和他的分身之前所發表的文章,
以及被抓包後修改標題更新內容建議置項"以此為樂"的惡質行為中,就可以看的出來。
原本想說已經告一段落,想不到最後又有仁兄出來搭唱,掀起波瀾。
真不知道真正的目的為何?

除了告誡大家法律條文之外,
是否應該以專業角度告訴大家法院是否有類似"純BT下載"的判例。
如果有的話,拿出相關判例,相信網友自然會有所警惕。
謊言被揭穿,反而會得到反效果,才是變相鼓勵非法。

沒有人故意要鼓勵違法,重點還是"事實真相"。
台中小康 wrote:
有人罵廠商不該賣那麼貴所以大家被逼用盜版,

有人罵司法未何要幫無良廠商爭取利益,

如大家如此不滿,

應建議修法,....


這些就是你自己在講的. 請別把別人的意思拉進來當個砲人的題材. 我們在砲的是玉米人唬爛的行為.
brexchen wrote:
這些就是你自己在講的. 請別把別人的意思拉進來當個砲人的題材. 我們在砲的是玉米人唬爛的行為.

呵...
這位人士還有到站務區檢舉讓他看不爽,或意見相左文章的前科哩~
這裡
甚至還會嗆不同觀點立場的鄉民~「X營支持者,我等你喔」這裡
你要他承認挺錯對象搞錯方向很難的啦---
不見他一直對玉米人虎爛瞎搞文啟動無視大法,努力要把焦點轉移到大家都沒啥意見的法律上嗎?
哈哈,有些人的人格個性就是這樣~ 糗了就糗了,何必嘴硬?欲蓋彌彰罷了...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at hand---天國近了。
台中小康 wrote:
傳達之法律規定...(恕刪)

台中小康只強調法律規定違法的事,不可以身試法。

從不講違法,但法律怎樣確認違法的證據,僅從IP的線索就能辦人?就是罪證確鑿?

只要規定違法,大家就乖乖不作違法之事,土城也不會有卸任總統被關。
台中小康 wrote:
我沒看到哪段內容有寫...(恕刪)

X的

害我2個禮拜沒抓片

Komao wrote:
玉米人都已經親口承認虎爛了...(恕刪)


整件事情都是真的,礙於規定才無法貼通知,有些事我不做說明,是不希望事情變得複雜,也不想害到別人。

該討論串的發文者 您們好, 由於相關離題失焦,所以先設成唯讀;並納入相關回報紀錄中 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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