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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駐01記者又從這裡找到免費新聞了

新聞標題"下載影片被辦? 疑假爆料"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綠巨人浩呆 wrote:
整件事情都是真的,礙於規定才無法貼通知,有些事我不做說明,是不希望事情變得複雜,也不想害到別人。...(恕刪)


還在講真的?????你可以在唬爛看看




下載影片被辦? 疑假爆料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知名網路討論區mobil01日前有網友自陳,收到電信警察通知書,函件中載明,因使用P2P軟體「迅雷」下載院線影片,要求當事人赴警局說明;但由於人時地交代不清,加上警方指近3個月無相關案件,引起網友懷疑是假爆料。

該網友自稱,警方約談通知函件中,甚至連下載哪些電影都有記載,他前往警局時,警方還出示美商八大影業的授權書,授權書中還要求「10萬到50萬元」不等的損害性賠償。

該名網友自陳遭約談的過程,短短不到2個禮拜,竟引起100多頁的討論,但由於該網友對許多約談細節交代不清,也未清楚交代是「哪個轄區的分局」,引起反駁諸多疑點,甚至有人指稱,根本是版權業者找人貼文,恐嚇P2P軟體使用者。

針對P2P軟體的使用爭議,台北市警察局也澄清,最近3個月內,轄區各分局,並沒有任何針對民眾使用P2P軟體下載具版權的影音檔案進行偵辦的案件。

台北市刑大資訊室主任林浚奕也說,侵害智財權認定,必須由著作權人提出證明,警方才會受理偵辦,也就是「不告不理」,不可能在毫無證據情況下,即發函要求民眾到警局接受偵訊或到民眾家中查扣電腦主機,以免衍生侵害人權的爭議。
Mobile01系統管理員 wrote:
該討論串的發文者 您...(恕刪)


唯讀??那我現在在幹嘛?
不是挖好護城河了嗎??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得到幫助,先問問自己付出了多少~
Mobile01系統管理員 wrote:
該討論串的發文者 您...(恕刪)
真的是唯讀嗎?
test...
太虎濫了吧~

連我們科主任都被你虎到了~~

唬爛唬到連報紙都刊文臭你

你也算是個奇芭了.....
小田0216 wrote:
自由時報駐01記者又...(恕刪)

這樣只會把事情越鬧越大...
原本沒在注意的,現在都注意了...
歷史性的喇叭文....

我也來簽到~~

媽, 我在這裡啦~~~~~~
同樣的梗對剩鬥士只能用一次, 燃燒吧洨宇宙~
HOOK123 wrote:
下載影片被辦? 疑假爆料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針對P2P軟體的使用爭議,台北市警察局也澄清,最近3個月內,轄區各分局,並沒有任何針對民眾使用P2P軟體下載具版權的影音檔案進行偵辦的案件。
...(恕刪)



這位記者將保智大隊擺在哪裡?

這大隊才是專職著作權案件偵辦單位,

這位記者不夠專業喔。


小康大大,那依照您的專業怎麼會一直無視樓主的說詞中那麼多的破綻呢?

您也知道管著作權的是保智大隊,但樓主是收到電信警察的約談通知書的咧.

您怎麼從頭到尾都沒有質疑樓主說法的合理性,倒是質疑起記者來了??


台中小康 wrote: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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