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wawa0402 wrote:
星巴克代表楊經理等五...(恕刪)


想請問樓主的"毫無準備"的意思.....
您期望星巴克代表應該要"準備"什麼?

如果樓主覺得被欺負,被傷害, 要訴諸網民的力量逼星巴克認錯,也要把事情交代清楚一點,畢竟大家都不在現場. 也不知道星巴克的說法...只憑樓主單方面不甚清楚的發言,實在很難一窺事情的全貌..

就如同"武嶺"那篇, 有人在沒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跑到人家力羽車隊的網站辱罵人家, 這樣是對的嗎?

如果如樓主所言, 是要讓大家知道星巴克的惡劣, 那請把過程詳述, 還是過程有錄音?可以讓大家下載?

如果樓主只是想"把事情鬧大,逼星巴克退讓", 那就大可不必...
這已鑽入牛角尖,
若無法跳離,
只會讓自己更痛苦!
我個人好奇如他投入之訴訟成本與其勝訴之金額如不成比例,
他是否會上網大聲疾呼司法不公,指控財團操控司法,

如果其真有聘請律師,
很好奇當審判長請問300萬損失金額計算方式時,
這位律師是否敢說,
醫療費5,000元 ,
精神損失1,495,000元,
懲罰性賠償金1,500,000元
合計300萬元,

我實在想不出其他損失計算依據,只好說精神損失大於一切,(不知受害人之身分地位學歷是否特別高於一般人啊)
能否指教一下?


懲罰性賠償我很贊成
但是....
樓主如果將賠償金全部都捐出來做公益,
才會讓人相信您只是爭一口氣。

而不是藉勢敲詐
毫無準備的意思?~~這還用說嘛

樓主想看的"準備"
應該是星巴的經理帶著一個007皮箱
擺到桌上~~裡面平舖著一堆鈔票

然後上面寫~~"你吵贏了這堆就帶回家"


---

我好冤枉~我好委屈
所以這堆鈔票要給我帶回去舖床
這樣晚上才不會失眠

樓上的計算方式很妙哩
也可能受害人是董事級的
每天幾百萬上下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ankochiu wrote:
毫無準備的意思?~~...(恕刪)


一切的假設和發言
請在有根據的事實上做演繹
否則在你們質疑樓主沒說出事情的真相之時
你自己不是也在做同樣的事嗎
根據樓主貼出來的這一份
12/25樓主和星巴克及消保官的調處紀錄
上面有消保官的官印,應該不可能造假
http://coffeewa402.pixnet.net/blog/post/25418229
版主的訴求: 公開道歉, 還原真相,澄清事實, 公布檢驗資料和內部的檢討改進,登報道歉,賠償健康精神損失
有哪一點有提到要星巴克賠償300萬
有哪一點的要求不合理
一直咬定協調破局,樓主是死要錢,300萬談不攏
那請先拿出證據在哪,除非你有星巴克的電話錄音
有任何文件的紀錄樓主向星巴克索賠300萬的證明
至少我看到樓主的指控都是有憑有據的!!
都有列出資料和證據
就算最後上法院也是要看證據, 否則打打嘴砲就贏了!
不然要羅織罪名,抹黑,陷人莫須有的罪名,這還不容易
不免讓人想起文化大革命的紅衛兵
從頭到尾除了一直質疑樓主貪財300萬
我看不出來你有什麼新的論點說!!
那一文多發, 浪費網路資源的人,到底是誰阿
ervintsai wrote:
一切的假設和發言請在...(恕刪)


怎會沒有?
仔細看一下,只是沒將總金額講出來而已
最後一頁的第五大項不就是要求金錢賠償嗎?
只不過雙方沒達成共識吧.....

而且這個記錄,應該只是部分而已吧
除了第一頁以外
後面全都是受害方提出的證據說明和訴求
卻看不到協調會議中雙方互動的過程
也沒講到雙方對於訴求與證據的看法差異
只在第一頁說統一將訴求帶回去研究而已

所以這記錄其實並不完整
更可說是單方面的訴求記錄而已
2. SS-Pz.Div. "Das Reich" Pz.Kampf.Gruppe z.b.V.
ervintsai wrote:
就算最後上法院也是要看證據,

您們不是有證據? 那就上法院吧~ 有話上法庭說去吧。
您們的委屈、您們要的真相,您們想得到的公理,
只有透過訴訟才能獲得!!!

ervintsai wrote:
那一文多發, 浪費網路資源的人,到底是誰阿

過年期間,我推薦樓主和樓主的同事們看一部"老"電影 -- 控訴。
那部電影主要在探討鼓譟犯罪者究竟有沒有罪?


你我素昧平生,我何必看妳們不爽??
誰,才是在拉妳們母女一把的人,
誰,才是在旁邊叫囂推妳們墮入深淵的人,
苦主母女過年期間,不妨冷靜下來好好思考思考。
DasReich wrote:
怎會沒有?仔細看一下...(恕刪)


賠償受害者的損失
難道不合理嗎?
我並沒有刻意回避這一點
只是你似是而非的影射...
是金錢價格談不攏,和樓主提出貪婪的金額賠償
而故意忽略版主其他的訴求
背後的意圖到底是什麼??
你也贊成這份資料是版主的訴求
我只是就她訴求的紀錄,提出沒有看到有賠償300萬要求的部分阿
你要說人貪財!要提出證據阿!!有一份證據說一份話!
否則我會認為這是扣帽子!
至於雙方當時的協商內容和統一星巴克的解釋和看法
應該請星巴克提供一份他們的訴求吧!!


台中小康 wrote:
我個人好奇如他投入之...(恕刪)


小康大同我所想!!!!




另外當初三百萬的請求似乎是樓主母親所主張的

樓主只是從善如流罷,弄到現在似乎有騎虎難下之勢



ervintsai wrote:


一切的假設和發言...(恕刪)


光是300萬的損賠計算方式似乎都說不出個所以然

已經請了律師,相信這部分應該會更明瞭才是

這部分說不清楚會被版上質疑動機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能PO出來,相信也可弭平大家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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