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e929 wrote:夜總會開始評判蕭某了...(恕刪) 今天的李豔秋和昨天是同一人嗎?變也變太快了吧!想用這種方式掩蓋昨天的錯誤?是不是該面對錯誤...說聲道歉才對?如果現在的批判才是對的?那昨天幫中指蕭護航的言論又算什麼?...屁話嗎?這個節目一點公正性都沒有虛偽到不行
willie929 wrote:夜總會開始評判蕭某了...(恕刪) 主持人剛說:公車沒讓沒人去指責公車還可以開前面一點....是頭殼壞掉嗎??前面旁邊是沒看到機車嗎??公車車身那麼長就算往前開個10公尺車頭讓了車尾讓的出來嗎?乾脆說公車是四輪轉向的好了
影片我已經看得很清楚,少說也有二十來次,有開過車都知道,停紅燈會保持多少車距,車子往左邊移動多少是能挪出多少空間?笑話,看圖說故事,但你看到所謂的影片只是一個視角,這個視角並不表示我們清楚整個空間發生的所有事,尤其下雨天塞車,IV-1727有往左邊,這很好代表要讓車,但並不代表有足夠空間讓救護車往前行駛,影片很顯然,4569-ER往右移動時,IV-1727才有挪出足夠空間,讓救護車前行,問題就在之後4569-ER的危險駕駛,表現不當,這個部分情節嚴重是說,以救護車駕駛角度來說,他開在靠近左邊的車道,也就是快車道是非常合理,(說明當時為什麼救護車跟在4569-ER後面開,而不是往右車道開,影片片很顯然右車道有一段是空的,看起來可以超車,但交通法規規定超車往左超)4569-ER的危險駕駛原因出在要讓車道也應該是往右側車道開,結果是踩塞車,以為可以讓後面駕駛超過去,真是超級大外行,開車的門外漢,有救護車就驚慌失措,會不會太誇張了,驚慌失措者一般會把車開到路邊,情緒穩定後才上路,4569-ER看影片中不像,我倒覺得他很冷靜,所以是故意肇事。但回過頭來,他的反應一開始表現良好,知道要讓路,不過接著處理就不妥當,虎頭蛇尾,這是現在學生普遍的缺點,一開始喊得大聲,但是卻不好好的一步一腳印的去實踐,等紅燈也許不能移動,綠燈時可以開到客運前面讓救護車過吧,危機處理能力太差,這個就是未出社會的學生很容易犯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