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朴子 wrote:
2011-08-30 00:27 #1074


remo2919 wrote:
被籃球k到,再嚴重也應該只是黑青變黑白郎君,像這種已經軟到不行的氣球要怎麼頭破血流?X檔案?

也真的,對這個部份,一直都避重就輕,輕描淡寫,一語帶過,我不曉得有誰知道他究竟是怎麼受傷的!
只想用這種籠統模糊的說法,來達成目的,可惡!


~~~~
我只能說,您的論調很可笑,也很無知,;人的手部力量,怎麼能與”獸類”最結實的尾鰭相比呢?何況海豚尾鰭的力量是人類肌肉的十多倍,如果人打的籃球K到是”黑青”,請問十倍的力量會變怎樣呢?

至於,我受傷是事實,海洋公園當初的報導也是說得很清楚,難道----我,海洋公園,花蓮門諾醫院,台中的XX醫院….等,都一起偽造文書嗎?真好笑!!何況我一開始的第一篇文就有說到,是1.5~2公分的撕裂傷(門診証明單寫1.5公分),

真正可惡的是你,一再的挑起戰火,無中生有,似乎沒有把這篇搞爛,很不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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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04:57 #1077

remo2919 wrote:
他見得了人嗎?


我做事情光明磊落,怎麼見不了人呢?好笑,別那麼幼稚好嗎?


朴子 wrote:
2011-08-30 13:57 #1089


remo2919 wrote:
那他去追究球追究海豚,就是不追究戴在他臉上的眼鏡?
眼鏡是離他最近,也是無時不刻在他臉上的東西,被這樣一碰就頭破血流,他不去擔心最應該擔心的,去搞這個所有人都莫名其妙的東西?

我想基本上都是人去殺海豚比較可能,而那顆球可能拿來打也打不死一隻老鼠(應該小強也打不死),那有問題的基本上就是人當下的作為或自己本身有其他東西去造成傷害,結果就是嫁禍,就是罪過轉移出去?還一付正義凜然?這種人還不可惡,令人作嘔?

敢做敢po,還怕別人講?這是人還是動物的作為?


~
看到您的回應,怎麼會這麼腦殘無理頭呢?事情的發生有其發生原因,肇事方---是海洋公園的海豚,;事發經過---海豚打出的球,造成受傷,;傷者---我,;所以事件發生與眼鏡有什麼關係呢?如果假如您騎車被車撞了,會說要追究衣服太緊太鬆嗎?
另外,您說~~~人當下的作為或自己本身有其他東西去造成傷害,結果就是嫁禍, 就是罪過轉移出去~~~

請問,您有看到事發經過嗎?怎麼能如此造謠,扭曲事實呢?根本是來搞破壞了,沒有把這篇文顛倒事非,您似乎不甘願嗎? 表演秀節目裡有多少觀眾呢?暑假期間是擠爆了,滿場的觀眾吔!何況台下(我坐在最前幾排)有海洋公園的工作人員, 事發當時,工作/主持人馬上就發現了,;我的前/後排觀眾還慶幸發出突然沒有打到自己,尤其是我正後面有兩位孕婦(這個,我在第一篇也有說到,您根本就沒有看嘛!)怎麼造假呢?現場也有攝影機在拍攝,;您說的根本是一派胡言,可惡, 令人作嘔就是您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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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18:14 #1093

remo2919 wrote:
哈!說不定內情真的不單純喔!

自開天闢地以來,就只此一人被軟Q球打到頭破血流,真的不是凡人俗事...

對於一個只想挑戰,造謠生事,無中生有, 顛倒事非的人,還真不知要對您說什麼? 什麼內情不單純, 什麼嫁禍,什麼把罪過轉移出去,都是您在造謠,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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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1 03:15 #1099

remo2919 wrote:

中肯?


是,去玩嘛,當然輕鬆當然鬆懈,但有需要鬆懈到低能的地步嗎?

看到這篇才知道要好好聽主持人的話?不然就是一樣當放屁就對了?反正~去玩嘛,當然輕鬆當然鬆懈,到時候有問題,有網路、鄉民還有媒體嘛!..............?!

難道主持人是故意耍人,叫大家手要舉著注意球,然後他就在台下笑大家舉著手像白痴一樣?這樣的場合,有聽到什麼樣的告知指示,那都是沒有意義講好玩的,還是講來害人的嗎?

~~
渡假不能放鬆心情嗎?難道,還要照表操課嗎?低能是您吧!!什麼叫不識字,明明寫得很清楚,卻一直把寫出的事實給反向扭曲,講話有必要帶刺傷嗎?您的回文不但駡人,之前您被刪除的三篇文章還詛咒駡人,真不知為何,您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
至於我沒有聽到主持說什麼,沒有注意節目,是我的疏乎,難道,我照顧三歲的女兒有錯嗎?場內的觀眾有一半也是帶小孩來遊玩,難道安撫小孩要出場嗎?但是,我從沒想過,坐在觀眾台上也會發生意外,就連海洋公園也沒想到,海豚擊出的球,是近距離----直線急速的打中觀眾,而不是正常的—--往高空的抛物線,

當然,我也受到皮肉痛,直到現在臉上還貼著膠布,而海洋公園也有專員誠懇的解決,只是現在還沒結束,有後續序結果,我會PO上來,但是您再來亂,我只好把這篇文請01結束,大家也可以樂得輕鬆!!
實在沒時間天天回文,您也別無聊,幼稚了,好嗎?打字很累的


很抱歉,本來不想嗆人的,但是看到您的發言,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駡人,詛咒,挑釁,我實在忍無可忍,作出如此不文雅的舉動

謝謝指教!

對!有疏忽,但沒有錯!這不是嫁禍、轉移?
那希望大家以後對政府的無心之過要大人大量,遇到事故也要體諒對方,因為沒人喜歡發生事故,一切都是不小心,一時沒注意,人家也是人嘛....?!

是我誤會了,一般人要被球k到頭破血流很困難,但你的頭,可能是風一吹就要送急救了...我太孤陋寡聞了....

上天祝福你喔.....

喔,對啦,既然你已經回報刪文,幹嘛再自po出來丟臉?...
要就出來講話嘛!我說的下流你不回就算了,別人言之有理,甚至問到很關鍵的問題,你答不出來就躲著看?
管妹...是誰啊?

朴子 wrote:
我做事情光明磊落,怎麼見不了人呢?好笑,別那麼幼稚好嗎?


光明磊落???????「許多版友」還沒出來見客耶!

麻煩您請許多版友出來面對好嗎?

麻煩您解釋一下570樓的靈異情況好嗎?

麻煩您給我們看一下您之前及這次捐款給社福的收據好嗎?

光明磊落這個成語原來是這樣用的,受教了!



朴子 wrote:
我做事情光明磊落,怎麼見不了人呢?好笑,別那麼幼稚好嗎?


有沒有修改內文? 有或是沒有? 光明磊落的開版大?




朴子 wrote:
,我受傷是事實,海洋公園當初的報導也是說得很清楚,難道----我,海洋公園,花蓮門諾醫院,台中的XX醫院….等,都一起偽造文書嗎?真好笑!!何況我一開始的第一篇文就有說到,是1.5~2公分的撕裂傷(門診証明單寫1.5公分),




診斷證明? 沒有?

傷口照片 沒有?



在別版直接點名整個閒聊版某些人好戰分子 有沒有?

對~ 大家都很好戰 都是大家不對

您最委屈 有苦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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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鄰居問一下 眾多網友在那裏?


朴子 wrote:
低能是您吧!!什麼叫不識字,明明寫得很清楚,卻一直把寫出的事實給反向扭曲,講話有必要帶刺傷嗎?您的回文不但駡人,之前您被刪除的三篇文章還詛咒駡人,真不知為何,您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



這一位朋友講話是比較土性一點 但是只准開版唬爛 不准回覆吐槽?


朴子 wrote:
當然,我也受到皮肉痛,直到現在臉上還貼著膠布,而海洋公園也有專員誠懇的解決,只是現在還沒結束,有後續序結果,我會PO上來,但是您再來亂,我只好把這篇文請01結束,大家也可以樂得輕鬆!!





remo2919 wrote:
喔,對啦,既然你已經回報刪文,幹嘛再自po出來丟臉?...
要就出來講話嘛!我說的下流你不回就算了,別人言之有理,甚至問到很關鍵的問題,你答不出來就躲著看?


難得有給溫暖的 別這樣! 整棟大樓也來幾隻小貓被摸頭

這時候不出來 找場面 要等何時


**題外話 我在木柵動物園看烏龜 都是把頭 縮進去 超搞笑的


絕代蝴蝶 wrote:
光明磊落??????...(恕刪)


蝴蝶大 您這樣子說 開版大會很受傷~

難得有人來 "說幾句"

好不容易把主角請出來了 等等又沒更新 怎辦?
朴子 wrote:
1.賠償明細: 我問的是,精神賠償怎麼寫明細呢?醫療賠償當然要寫,這個本來就如此

2.捐款收據: 還沒有獲得理賠,怎麼捐呢?捐款也是我的事,您們在急什麼呢?我也會稟持說到,做到的,在扣除開銷後,會捐出去的(這個在開文時,我就說過了,別再咬文嚼字了)

3.事件發生: 我再重申一次,這是意外事件,我與海洋公園都不願意發生,我們當時坐在最前幾排,海豚擊出的球是---直線,急速,近距離---擊中的,我前排的觀眾也是差點來不及擋下,只是擊中的是我,所幸不是幼童及後方的兩位孕婦

4.對於園區的安全防護:這點我有向海洋公園的公關室提出,她回覆是園區會想辦法改進,;至於我只是一個觀眾,我非遠雄資方財團,也只能提出建言,至少這點,我早就向他們提出


關於第二點,您提到說「扣除開銷後,會捐出去的」,好像跟我印象中「獲得的賠償將全數捐給花東基督醫院」不太一樣,可以解釋一下嗎?



順便問一下版上國文程度比較好的朋友,拿一個人之前與現在的說法出來比較,有算「咬文嚼字」嗎?

kotime wrote:
蝴蝶大 您這樣子說 開版大會很受傷~

難得有人來 "說幾句"

好不容易把主角請出來了 等等又沒更新 怎辦?


我沒有說他不光明磊落,我記得這是我學的第一句成語,所以印象很深刻。

形容一個人的言行心懷坦白,正大光明。

我到現在都還背的起來。

所以我有點懷疑我當初背錯了,不然就是老師教錯了。

絕代蝴蝶 wrote:
我沒有說他不光明磊落...(恕刪)


看法一致!

朴子 wrote:
5.許多版友~~有三位是之前在此篇文章內有回文的版友訊息,一位是只有私訊的版友,加上我網外的朋友,這樣可以嗎? 有句俚語,兩人成伍,三人成列,四人成隊,不知道您認為呢?如果您認為我是造假,也沒辦法了!


麻煩您告訴我們哪三位版友,在哪一樓有提到六萬元這個數字,您講的出來,我就不再追問,謝謝!


絕代蝴蝶 wrote:
關於第二點,您提到說「扣除開銷後,會捐出去的」,好像跟我印象中「獲得的賠償將全數捐給花東基督醫院」不太一樣,可以解釋一下嗎?



唉~

又開始了. . . . . . .

某人又被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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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代蝴蝶 wrote:
有算「咬文嚼字」嗎?


蝴蝶大 妳嘛幫幫忙

人家說是 就是了 我們不要爭

要不然等等又在別板被砲轟說某些人好戰





kotime wrote:

蝴蝶大 妳嘛幫幫忙

人家說是 就是了 我們不要爭

要不然等等又在別板被砲轟說某些人好戰


ko大,幫忙找找,開版的說這棟樓有三位版友建議他賠償金額,但我實在懶得再翻一次。

至於我嘛.....

我用私訊跟你說為什麼我記性那麼好....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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