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ervintsai wrote:


賠償受害者的損失...(恕刪)


真相越辯越明呀
我也說了

麻煩要提供就要提供全套
"不要消音的影片"
"不要只提供自己的說法"

樓主很大方的貼上和星巴上調處時的"要求"
卻對調解時對方的說法提都不提
只敢用"多次言語挑釁、情緒激動充滿敵意"來帶過

合不更乾脆些把會議記錄也提供出來
讓大家"參考一下"到底是怎麼談不攏
反正要求都貼了~別說會議記錄是"機密"呀

這樣說吧
是什麼原因讓人家情緒激動?
沒有人沒事就很激動對吧?

調處時雙方說了什麼樓主"不願意被外人知道的"事?
這才是重點好吧!

---

我這個問題問了六七次有了吧?

說話說一半~跟上來要人同情卻刻意隱瞞求償這件事
正常人都會有正常的聯想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那份記錄
就說過很不完整
難道統一代表就坐在那裡都沒說話
任由消保官在最前面打勾說「帶回處理」
也沒記錄大家彼此的互動記錄

這記錄充其量只是讓消保官在受害者訴求上頭蓋章而已
2. SS-Pz.Div. "Das Reich" Pz.Kampf.Gruppe z.b.V.
ankochiu wrote:
真相越辯越明呀我也說...(恕刪)


樓主是受害者不是法官和調處者
他提出的當然是他自己的主觀的感受和看法
對方的說法,當然還是星巴克自己來澄清
還是你可以一人分飾兩角
一邊扮演被告和告人者
套用你的說法
請星巴克提供全套
"無毒的食品清潔劑證明"
"星巴克到底做了什麼不為外人道的事情"
"清潔劑成分都給了, 別說加清潔劑咖啡的檢驗是機密"
可惜以上星巴克既不會回應,也不敢回應
可惜我看不出來, 你有那麼大的道德和勇氣, 用同樣的標準要求星巴克


ervintsai wrote:


樓主是受害者不是...(恕刪)


因為我覺得這次星巴的處理態度很好呀
做法已經值得其他餐飲業參考了
有什麼地方好質疑的?

該關心也有關心~還送了蛋捲加禮金
有人說他公司大就該多付錢的
可是今天要是換作小咖啡館
誰在管你死活
連蛋捲禮金都沒有了


整個作業流程是怎麼疏失的也有說明
清潔劑的成分表也有提供出來了
連醫院都說攝取量不足危害人體
不信星巴~至少信國泰醫院吧
不信國泰~可以在去別家找醫生呀
看看台大毒物科還是長庚毒物科

別說這個還需要星巴帶著去
人家都去國泰過了~醫生解釋樓主不信
所以要去別家再看總該自費了吧


不過看樣子只要沒拿到錢~上面這些都不算是回應.....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ankochiu wrote:
因為我覺得這次星巴的...(恕刪)


大大, 跟你筆戰這麼久,發現原來我們是不同星球的人
現在我了解你的道德標準了, 我也尊重你
不過要說星巴克是標竿企業,可以當其他餐飲業參考(應該是黑心餐飲業吧)
我覺得是言過於實了
套句俗話這是拿喇叭比雞腿了
看看同樣是台灣賣飲料的, 不用以美國標準啦
看看人家金車企業怎麼做三聚氰胺危機處理的,如何重新贏得消費者的信賴

***********************************************************
2008/9/21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聲明啟事
堅持產品安全衛生,維護消費者的健康,是金車公司對產品品質一貫的要求。
因此,配合衛生相關法規及嚴密之品管標準作業流程,從原物料進廠之成分檢驗(包含農藥殘留等),到產品製程、成品檢驗,均進行最嚴格之管理。
大陸問題奶粉事件發生後,因該化學物質非正常產製流程中會生成或添加之成分,必須進行針對性檢驗,本於企業維護消費者健康之基本社會責任,金車公司採自主管理之精神,主動對所有產品進行檢驗,為此特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針對公司原料及成品,包含使用產自紐、澳奶粉之產品及使用大陸植物性奶精粉之產品,均進行成品全檢,茲將結果公佈如下:
一、 所有罐裝咖啡,25年來均使用來自紐澳產製之奶粉,不含三聚氰胺成分,敬請安心食用。
二、 部分沖泡式三合一產品,為確保多方原料貨源供應穩定,增加供應商,其中有部分使用來自大陸之植物性奶
精粉,擬進行回收。
查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9月12日間製造之阿拉比卡三合一等七種沖泡式產品(曼特寧風味、藍山風味、焦糖瑪其朵、曼特寧二合一、阿拉比卡、法式香草、奶茶)及雞蓉玉米濃湯中,添加少量之植物性奶精粉,疑似有三聚氰胺反應,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符合法令規定,採取以下措施:
1. 已同步向主管機關衛生署報告,並基於維護消費者之立場,請求協助作後續處理事宜。
2. 已停止使用有疑慮之原料,主動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清查目前庫存數量,並依法作銷毀或適當之處置。
3. 立即通知全台各經銷商,除回收上述有疑慮期間之產品外,為讓消費者安心,市面上相同產品,亦將全面回收。
4. 透過今日記者會及相關媒體、公司網站週知消費者,與本公司聯繫辦理退貨及相關事宜。聯絡電話:0800-231-136、0800-017-345。公司網站:www.kingcar.com.tw,電子信箱:kingcar@kingcar.com.tw (回收地點請見下方「全省經銷商地址及聯絡電話」)。
5. 依據FDA(美國藥物食品管理局) 建議:三聚氰胺每日容許攝取量為0.63 毫克/公斤體重/天,以體重60kg之成人計算,其安全攝取量為37.8毫克/天。相關產品安全攝取量,參考說明請見下方「三聚氰胺每日容許攝取量」。
6. 本公司對不肖供應商在此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於相關事證確認後,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7. 對於消費者長期愛用並支持本公司,在此深表感謝!對上述產品造成消費者造成擔心,表達萬分歉意。

********************************************************************

第一: 金車企業是主動, 公開, 正式 以記者會的方式說明事情的真相 V.S. 星巴克是事發兩個月事情爆發,記者去堵
星巴克, 發言人在門口心不甘情不願被採訪的(連開記者會的錢都省下來了)

第二:金車企業是花了幾千萬回收銷毀下架疑似含有三聚氰胺的產品 V.S. 星巴克是花三張咖啡券, 蛋捲一盒要打發
   消費者,回收是回收那一杯毒咖啡銷毀

第三: 金車企業主動對所有產品,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針對公司原料及成品進行檢驗 V.S. 星巴克連檢驗都不
想檢驗(景氣有這麼不好,要做cost down 省檢驗費嗎) (還是不知道有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這種東西)

第四: 專家也說三聚氰胺每天每公斤體重吃0.63毫克以下就沒事,以體重60kg之成人計算,其安全攝取量為37.8
毫克/天, 問題是你我要不要喝一口 V.S. 連咖啡杯都腐蝕的清潔劑, 星巴克主管說這是食品級清潔劑喝了對
人體無害??(毒咖啡不可怕,活的黑心產品比較恐怖)(那請董事長,總經理喝一口看看)

第五:金車透過記者會及相關媒體、公司網站通知消費者辦理相關事宜 V.S. 星巴克有官方的正式公布嗎, 當天不
知 道還有多少人喝到這杯咖啡(發布這個訊息,不要跟我說是消費者的責任)

**********************************************
說真的我對這樣一個食品業龍頭和跨國企業處理態度真的覺得心寒, 也很納悶到底是哪些因素可以讓這樣的企業
有肆無恐, 現在我了解了, 有一群消費者把這樣的處理態度,奉為標竿; 就算上法院勝訴,得到的懲罰性賠償也只是3倍的損失; 消保官,消基會並沒有強制的公權力; 衛生局呢?別傻了, 只要不死人就好了,只要不要被民意代表釘就好了; 那所謂的輿論媒體壓力呢, 沒有聳動的畫面,歹謝, 頂多一天的新聞而已; 鄉民呢?還在天真的以為,自己搖旗吶喊, 星巴克皮箱就裝錢來了(要錢的自己貼帳戶號碼上來); 所以我們只有自己祈禱, 吃到的東西沒有農藥, 沒有蟑螂, 沒有什麼狗屁倒灶的鬼東西, 萬一吃到了呢?只好學習義和團神功護體, 刀槍不入,百毒不侵的硬功夫; 不然還有一個阿Q, 反正醒來身體自己就排毒了!原來老祖宗真的是有智慧的!不然樓主怎麼會笨到焦慮失眠!



ervintsai wrote:


大大, 跟你筆戰...(恕刪)


說我們標準不同這點我絕對贊成

拿金車事件來比喻這案例並不恰當
第一~當時金車產品是屬於多量~全面性的有問題
如果今天只是一罐金車飲料有問題~你認為他也會做大動作開記者會?
如果今天星巴是每杯咖啡都有清潔劑
那他不只該登報道歉罰錢~最好還要抓去關

拿工廠來跟餐飲業比也不對

我個人有經營過餐廳的經驗
周遭很多開餐廳開咖啡廳的
簡單說~餐飲業就是都有問題~都常出問題
因為操作的是人
而且不管是什麼等級的餐廳
只能盡力"避免"出問題~而無法完全不出問題

當雇主的永遠只有祈禱自己員工別出包的權力
你可以訂一堆規則來預防他出包
但是員工會不會出包?
員工就是會出包
不管你是不是在餐飲業
別跟我說你在自己的工作上沒出過包


出這樣的包~雖然不應該
但是我可以打包票
類似的經驗~幾乎每家餐廳都有過
不是洗碗精就是蟲~蟑螂老鼠通通有

出事的時候除了靠主管的手腕
還要先拜拜不要去遇到這種就是要你死的客戶

如果因為出這樣件事~工讀生就罪該萬死
企業就應該被懲罰賠償
那市面上九成餐飲業都該關一關了


---

對人家的過錯要懂得原諒~懂得包容
才不會弄到夫妻離婚~社會對立

今天不過就一口有清潔劑的咖啡
樓主要緊咬著這事件討三百~自然也有人看不過去咬她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給苦主一個建議
既然有人質疑為了保護同事而消音這件事
何不只將人名重點消音?
如果怕聲音被認出來也可以特效變音
我個人有經營過餐廳的經驗
周遭很多開餐廳開咖啡廳的
簡單說~餐飲業就是都有問題~都常出問題
因為操作的是人
而且不管是什麼等級的餐廳
只能盡力"避免"出問題~而無法完全不出問題

當雇主的永遠只有祈禱自己員工別出包的權力
你可以訂一堆規則來預防他出包
但是員工會不會出包?
員工就是會出包
不管你是不是在餐飲業
別跟我說你在自己的工作上沒出過包


出這樣的包~雖然不應該
但是我可以打包票
類似的經驗~幾乎每家餐廳都有過
不是洗碗精就是蟲~蟑螂老鼠通通有

出事的時候除了靠主管的手腕
還要先拜拜不要去遇到這種就是要你死的客戶

如果因為出這樣件事~工讀生就罪該萬死
企業就應該被懲罰賠償
那市面上九成餐飲業都該關一關了
.....................................................+1
說的真是太好了
要是每個消費者吃到蟲之類的都要求賠償300萬,台灣大概沒人敢開餐飲店,
至少我不敢開
要我賣除非一杯/一碗好幾百,我賣一份可以賺幾10倍
不然怎麼有辦法支付這種"懲罰性賠償"
ankochiu wrote:
說我們標準不同這點我...(恕刪)

一樣都是標準作業流程
工廠出錯是一批產品
餐廳出錯是一份餐點,一杯飲料
我不覺得有什麼不一樣
換個角度來看
是處理一杯飲料容易, 還是一批產品容易
連一杯飲料都處理成這個樣子了, 你還期望他有什麼作為

如果每個做餐飲的業主都跟大大一樣的心態
那消費者肯定要倒大楣了
不應該把錯的行為合理化
把自己的同業都拖下水 
其它那些兢兢業業的同業情何以堪
假設別人都犯錯,所以自己犯錯是合理的, 是可以被原諒的
醫生打錯針,誤診, 難道可以上來說我同業9成都這樣, 醫院哪裡不死人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阿

當然每個人都會犯錯, 我個人也很同情這位工讀生
就企業的立場也應該共同為這個錯誤負責
就消費者糾紛的處理, 台灣算是對業主很友善的了
我還沒聽說過台灣有企業或餐廳因為疏失而倒閉破產的
大大一邊想為經營業主卸責
一邊又想背負創業不易, 內外交迫的十字架
實際上的情況
有幾個人真的對企業提告的, 勝訴的結果就像網友說的懲罰性的賠償是損失的三倍
就是說你今天吃東西拉肚子看病花1000元, 告贏餐廳就是得到4000元
對這樣的企業根本就是不痛不癢, 難怪他吃你死死了

標準可以低,但是要一致
對星巴克疏失過錯要別人包容原諒
卻毫無根據的咬定樓主貪財300萬
選擇性的標準, 當然也會有人來檢驗你
ervintsai wrote:
工廠出錯是一批產品
...(恕刪)


工廠出錯,有被個人索賠300W嗎
阿桐伯沒有在賣藥啦...只會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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