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責任歸屬 警察也沒告知我
不然那張備案單子我也不會簽
現在變成我是甲方 撞我的人是乙方
但撞我們的對方~就直接說是我們的錯!
先喊先贏嗎?~我也不想跟他爭論~直接叫警察
⋯⋯
找保險公司來談~其他的在那邊爭沒有用!
只是對方在外側車道 打方向燈要往內車道走(內側已塞車)
外側車道他前方一百公尺 是沒有車輛
對方就把車停在那 等著要切入
(角度不太會說) 車頭的話是朝向10點鐘方向吧
我從旁邊繞過去車已過三分之二 對方突然方向盤回正往前開
從我左側撞上去 下車就說他是直走 所以錯的是我
那您剛剛停在那邊 打方向燈 車頭都已經往左偏 輪胎都已經壓到線了
是假象嚕?? 果然先講先贏就對
然後CALL一堆人 一直在警察旁邊講 ......
唉!!總歸一句 "出險" 交給保險公司去談就好了!! 平安!平安!
只不過對方的車子換成20噸的大板車
我在內側車道直行,前面車道減縮,三道變兩道
那板車就直接加速切進來內車道~切進來的過程中擦到了我右邊的後視鏡
然後揚長而去,我在後面一直追,一直按他喇叭閃他燈都沒反應,只好記下車牌打電話報警了
結果肇事人事後一直說為什麼我沒把他攔下來之類的...
我說我一路按喇叭還閃你燈你都沒反應,我是要怎麼攔你下來??
他居然回我不會等紅燈時來攔~

我說,大哥~所以你的意思是紅燈時我要把我的車子先停在路中間然後下車去敲你車窗
那萬一我還沒走到時就綠燈了,那是不是又要看你揚長而去,然後我要跑回我的車再追你一次?!
惡劣的是對方的公司還不打算理賠,還好當時車子是租賃的,租賃公司會負責
真的超討厭那些大型車司機,常常違規肇事卻都裝痞痞
之前還聽說他們公司都會教他們如果撞到人很嚴重的話就直接碾死對方
這樣理賠會比較好處理....這是真的嗎!!?
如果是的話也太黑心了,一條人命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