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life wrote:
>我幫某些不經大腦的仁兄言論為大家做個澄清
>1.沒有任何人拿到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
>在這件醜聞曝光之前,沒有任何人拿到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
>也就是說,關於資遣費,台X電處於勞基法的地板,
>但是曝光之後,上個月去了"黑心張"在大直的家後
>才有依年資加發比例的離職金(未滿10年的介於10-25%)
大多數一般企業的員工也很少人拿到優於勞基法的阿
不知道你滿什麼)
是因為台積電讓人誤會(還是我誤會)有讓被要求協議離職的人拿到更好的離職補助
那既然拿到的只不過是跟勞基法規定的一樣
那將心比心在同樣立場的你會不會不爽
>2.有人拿到非自願,有人沒拿到,
>關於這點的標準在於你難不難搞
>好搞的,馬上就含淚的簽了>>沒拿到
>難搞的,談了三次還不肯簽>>給非自願
>這標竿企業根本就違反勞基法
>政府還不管
>應該告他精神賠償
你自己願意簽的自己願意的,沒有人拿著製程用的毒氣要噴你
逼你簽吧!
現在才事後返悔不是嗎)
你當然可以說他是自己簽的 但我覺得是你也會掉進一樣的圈套
這種手段比較像在玩弄法律跟人的心理吧
首先先讓你以為可以拿到比勞基法規定高的退職補助
所以算是優退,自然心裡就不會有被資遣的感覺
所以有可能一時不察就簽了自願離職協議
這樣公司就可以用勞基法基本的規定資遣妳卻又不用給妳非自願離職證明
以勞工的角度我只覺得被婊了
問題是 既然用的是勞基法規定的資遣標準
憑甚麼不能拿非自願失業證明
難道就只是想幫目前我覺得算是有點無法解決問題的政府粉飾一下失業率
因為沒拿到非自願證明的人根本不會被算為失業人數的基礎吧
還有台積電自栩的不裁員的幸福企業
>3.被裁員的勞工,依據趴在地板上的勞基法
>本來就依法領取資遣費,本來就依法申請領取最長6個月的60%投保薪資
>沒有什麼想要不想要兩邊都領
>完完全全是依法行事
>就算某人全家九族都被裁員
>每個人都可以依法領取
>沒有人會說不經大腦的某人"投機"
是阿
一般企業不也都這樣嗎?)
是啊 一般企業不也是按勞基法資遣並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
台積電呢?
>4.這個社會漸漸的是非不分
>身為高知識份子更應該挺身而出
>為廣大的勞工團體爭一分僅存的尊嚴
>就連中國政府都開始要求所有企業預備勞工的退職金
>而口口聲聲愛台灣的政治人物
>連所謂"標竿企業"的"台x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帶頭違法都拿不出解決的辦法
>最後由政府高層人士轉達總統命令
>台x電高高高層的白髮張才黯然接受加發離職金
你上面都說符合勞基法了
現在又說違法,真是奇了
說合法的是你吧
>5.整個過程無恥至極,還有非人類為這黑心企業說話
>這次被裁的1000多人(一開始拿到非自願的的確是300人)
>沒有任何人過去曾被打"I"
>為何做了8-20年,不曾被打I,今年這1000多人都有志一同,不約而同被打"I"
>誰敢出來在我面前說它不黑心
這更奇了
連學校的成績都不是必然每個學期打90分
更何況公司本來就是每年一碼歸一碼每年獨立
你們該不會不知道吧?
以統計的角度來看 這一點都不合理吧
難道會有莫名的一天 一千台昨天有上路也沒出車禍的車
今天全都出車禍呢
>6.這次黑心標竿企業的非法裁員
>又奠定了所有台灣黑心企業裁員的標準
>絕對不會有任何企業優於黑心標竿企業
????????????????
>7.2008年分紅本來就應該發給
>如果沒被裁員,打I的留下來當然沒有分紅
>但是今天既然員工不是自願走
>你標竿企業就應當"還"人家"2008"的員工分紅
>我還沒說2009哩
2008TSMC不是不賺錢嗎?奇了
http://www.cnyes.com/twstock/Finreport/2330.htm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財務報表
有賺吧
>你不還這1000多人就抗爭到底吧
個人對這主題的理解完全來自於這討論串 若有任何謬誤 請不吝指正
>那既然拿到的只不過是跟勞基法規定的一樣
>那將心比心在同樣立場的你會不會不爽
>你當然可以說他是自己簽的 但我覺得是你也會掉進一樣的圈套
>這種手段比較像在玩弄法律跟人的心理吧
>首先先讓你以為可以拿到比勞基法規定高的退職補助
>所以算是優退,自然心裡就不會有被資遣的感覺
>所以有可能一時不察就簽了自願離職協議
>這樣公司就可以用勞基法基本的規定資遣妳卻又不用給妳非自願離職證明
>以勞工的角度我只覺得被婊了
>問題是 既然用的是勞基法規定的資遣標準
>憑甚麼不能拿非自願失業證明
>難道就只是想幫目前我覺得算是有點無法解決問題的政府粉飾一下失業率
>因為沒拿到非自願證明的人根本不會被算為失業人數的基礎吧
>還有台積電自栩的不裁員的幸福企業
一碼歸一碼
你的意思是自己簽的字不算數嗎?
連工會勢力強大的法國,簽了就死定了
請問這些台積小朋友幾歲了
這是常識吧!
請別無限上剛扯政治問題
如果你要扯我也奉陪
但是這串被砍可別怪我
>是啊 一般企業不也是按勞基法資遣並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
>台積電呢?
誰說一般企業都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的,你要不要查一下過去十年的新聞
>說合法的是你吧
你是針對性的否定嗎!
請看上面他們都自己說合勞基法了
>以統計的角度來看 這一點都不合理吧
>難道會有莫名的一天 一千台昨天有上路也沒出車禍的車
>今天全都出車禍呢
你想要表達什麼?
我覺得奇怪,為什麼不行打I
我有朋友在華邦還連續十年A,前年底下工程師出包他扛住被打C,被裁定
請問你的標準在那?
原來是不能裁這些人阿?
>http://www.cnyes.com/twstock/Finreport/2330.htm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財務報表
>有賺吧
謝謝指正!
不過我仍不認為該配股給這些人員
理由我別篇已講了
當然要繼續扯我仍奉陪
TSMCsweet wrote:個人是覺得TSMC這樣的作法算是非常仁慈了,可能版大還沒遇過惡劣的手段公司吧!版大在TSMC五年裡也拿到不少紅利(應該有幾百萬吧),至少比傳統產業好太多了,難道這五年裡所拿到的紅利撐不過這一年的金融海嘯?尤其裡面有說到有待18年的媽媽,這樣在TSMC所拿到的紅利,隨便算碼都有好幾千萬,該偷笑了啦,說不定都是住豪宅,開名車。
我是一個台積電的資深...(恕刪)
不過這樣可以讓人看清楚企業是沒有所謂的幸福企業的,企業本來就是以營利為目的,如果企業沒賺錢,怎麼可能養那位媽媽18年?建議版大眼光看遠點吧,既然都已經被裁員了,就趕快找其他工作吧!不然光在這寫這些,有用嗎?不知道版大經歷這次事件,有沒有清醒點?
只是個人覺得很奇怪的是,政府不是常常在電視上說三挺政策~~~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員工嗎?這次TSMC這樣的舉動,怎麼沒看到勞委會出來干涉或協調呢?不知道TSMC有沒有工會?如果有那工會怎麼都沒有抗議或是抵制行為?如果TSMC工會都沒出來干預,就表示連TSMC工會也非常認同這次TSMC的舉動。
俗話說~危機就是轉機,建議版大換各心情,換各角度想想,如果版大是TSMC老闆,版大會怎麼做(前提是要裁員狀況)?說不定裁員的手法可能比這次還激烈還殘忍也說不定。版大有時間在這邊寫這些,倒不如好好想想以後該怎麼辦,這也比較實際點。
而且我的回文是針對台積電的做法 那些人的行為不是我要討論的
wanlife wrote:
>是因為台積電讓人誤會(還是我誤會)有讓被要求協議離職的人拿到更好的離職補助
>那既然拿到的只不過是跟勞基法規定的一樣
>那將心比心在同樣立場的你會不會不爽
>你當然可以說他是自己簽的 但我覺得是你也會掉進一樣的圈套
>這種手段比較像在玩弄法律跟人的心理吧
>首先先讓你以為可以拿到比勞基法規定高的退職補助
>所以算是優退,自然心裡就不會有被資遣的感覺
>所以有可能一時不察就簽了自願離職協議
>這樣公司就可以用勞基法基本的規定資遣妳卻又不用給妳非自願離職證明
>以勞工的角度我只覺得被婊了
>問題是 既然用的是勞基法規定的資遣標準
>憑甚麼不能拿非自願失業證明
>難道就只是想幫目前我覺得算是有點無法解決問題的政府粉飾一下失業率
>因為沒拿到非自願證明的人根本不會被算為失業人數的基礎吧
>還有台積電自栩的不裁員的幸福企業
一碼歸一碼
你的意思是自己簽的字不算數嗎?
連工會勢力強大的法國,簽了就死定了
請問這些台積小朋友幾歲了
這是常識吧!
請別無限上剛扯政治問題
如果你要扯我也奉陪
但是這串被砍可別怪我
我意思不是簽了可以當不算數 我文中並沒有這樣的文字
被裁員這件事已經是確定的 只是手段的問題
這樣的方式也許是合法的 但若是每間公司都這樣搞
要勞基法裡面那段被資遣可以領六個月的失業津貼幹麼 放在法令裡面裝飾的嗎
我待過的公司 只有表現不好直接資遣並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若沒有那種像版大說的明著讓你優退 卻私下行資遣之實
為何不大大方方的用資遣 並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爭取該有的權益不對嗎
>是啊 一般企業不也是按勞基法資遣並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
>台積電呢?
誰說一般企業都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的,你要不要查一下過去十年的新聞
別人做錯沒事 不代表你可以這樣做
依法資遣是要給的 但用這樣的方式資遣員工
要他們簽自願離職 所以可以不給
你覺得這樣對嗎 如果是你實際上被資遣 卻又領不到失業津貼 合"理"嗎(合不合法我不知道)?
>說合法的是你吧
你是針對性的否定嗎!
請看上面他們都自己說合勞基法了
他們要是覺得合勞基法了 那還爭取甚麼 而且我好像沒看到
>以統計的角度來看 這一點都不合理吧
>難道會有莫名的一天 一千台昨天有上路也沒出車禍的車
>今天全都出車禍呢
你想要表達什麼?
我覺得奇怪,為什麼不行打I
我有朋友在華邦還連續十年A,前年底下工程師出包他扛住被打C,被裁定
請問你的標準在那?
原來是不能裁這些人阿?
不要再扭曲我的話了 我覺得我表達得很明顯 "合理性"
績效不佳 被裁員這件事我沒意見
你朋友連十年考績好 隔年出大包績效變差是有可能的
但是1000個過去 8-10 年績效都不差的人 在同一年績效同時變最差的是合理的嗎 有可能嗎
這就好像1000個師大附中的學生 同一年聯考 全部只錄取最後十間大學 你覺得合理嗎 有可能嗎
>http://www.cnyes.com/twstock/Finreport/2330.htm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財務報表
>有賺吧
謝謝指正!
不過我仍不認為該配股給這些人員
理由我別篇已講了
當然要繼續扯我仍奉陪
我只討論裁員的手段跟心態
績效不佳 大可以大大方方的資遣 並依法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
何必用這種方式 讓人有可議之處
另外我是不知道他們還有沒有要爭取配股
但你的心態卻是人家過去賺太多 現在不應該爭取他們的權益
那你不就跟那些眼紅公務員賺太多的人一樣了
我也不會跟你說不爽就去考公務員 或是你不會自己也進台積電工作
因為那是政府制度上的問題 以及當初台積電福利就是那麼好
也不會因為你錢賺得沒那些人多
他們就是錯的 不能爭取自己權益的
以上言論只代表我個人意見 以及我就開版大所述及連結之文章討論
若有我誤解及錯誤發言請不吝指正
民主社會有很多不同的意見
很明顯的我跟wanlife大大您就是不同
所以以我的壞脾氣 我們永遠不會有交集
我僅就前後兩篇文表達我對開版大文章的看法
若有冒犯的地方請多所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