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dy007 wrote:我知道繼承債務是很痛...(恕刪) 那這樣我阿公幫人擔保了總共近四百萬結果倫落到我的阿公以下子女都要償還子女都沒花到一毛錢那這樣公平嗎?且真正拿到錢的一方拿到錢就跑路了,我們家要去找誰申訴找包青天好了干且還是最近發生的事而以阿公都死好幾年了銀行才來用法律來靠盃且都不跟你談就直接寄法院書到你家了不知道這條法案過後還沒還清的能不能不用還了換我們家來跟銀行靠背了
沒價值相當的擔保品,借錢的銀行是在急著出借什麼呢?我覺得要借錢給人家也要先調查清楚對方到底還不還得起,不要因為可以父債子還就拼命借對方,收取高額利息,很多家庭的不幸,不都是借了不該借的太多,而應該還的卻還不起造成的嗎?臉皮薄一點的就會想去死,心腸黑一點的就一再的超貸,禍害都留給其他人。
有能力借的到幾千萬的之前生活一定過的不錯父債子還本來就應當如果不用還難道給社會大眾還政府幫忙就等於要全國人民買單借錢自己享受卻要大眾幫忙還這公平嗎???人生本來就不平等如果連借錢都不用還那就更不平等看到電視上戴口罩的那些博士、碩士說一出社會就背負幾千萬債務口口聲聲說不平借來的錢小部分用於你的學費與生活費這些也都不用還嗎????都已經讀到博士(說不定還出國唸的)以前無優無慮的唸書、享受都不用還???對於那些學歷低卻不願意借錢負債,靠自己能力生活的人算公平嗎????多利用自己所學、還清債務這才是對社會大眾才公平吧!
借錢給人,最怕的就是債務人落跑或死亡,因無保證人,而只能跑去找他妻子丈夫,子女或是父母,兄弟與其他親戚,又因他們辦理拋棄或限制繼承,而變成到處恐嚇威逼狀況...所以現在我借給朋友,絕對會先問此款項使用為何,並詢問家屬知悉否...若推拖不敢講...則必定心虛也...而借款當下,也必須前往借款人家中,向其親屬告知此事,妻子或丈夫絕對要告知...然後要求其妻或夫,以及成年子女或父或母至少兩位成為連帶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當面"看著他們簽名與畫押指紋於本票或借據並拍照存證,其中還需明訂還款約定與違約處置等...如果他家人都配合...那日後你開始追討起來至少有憑有據~~"道義上"與"法律上"皆和他們脫不了關係~如果他家人一概不知情與作保,你日後要怎麼向其家人追討???~~道義上與法律上皆站不住腳的~試問誰會想還一筆自己完全不知情或完全沒用到的款項~~~有借款35萬給好友過,也確實有按照上述的步驟來...因為是他家有急需一筆錢...所以不算利息~但過不到一個月就全還了...原本我怕他們壓力大,而約定一年六個月的...講老實話啦...怕給家人知道借錢的,十之八九到最後會出問題的啦...若其家人也都知道且也急需這筆錢...想當然爾,應該不會有太誇張的情勢發生~的確是家裡有急須...只是臨時調頭寸..債務人若去世,好歹後續也有連帶保證人可以繼續履行債務吧~借錢給人前,自己要先看清楚...很多人都是瞞著家屬而到處借錢揮霍的~家人沒用到分毫,最後卻莫名背上債務...小弟法律常識不足...不知道這樣的借據或本票的簽訂方法是否有效...不過應該還ok吧...
要知道這些債務有些不是"借"出去的有些是生意往來的呆帳在某些行業要做生意你就要讓人簽帳有的一個月簽就是幾十上百甚至更多二到三個月票等你發現被惡意倒閉那已經是好幾百萬你拿我的週轉金跟員工的薪水去買豪宅買名車送子女出國享受說真的這種情況發生在我身上不要說他的兒子我會叫我每一代的子孫向他每一代的子孫討回每一毛錢想不還很簡單, 你就叫你家所有的人都自我了結吧不然就把錢吐出來現在政府要保護這些人??
當然公平。 請為那些父母愛玩、愛賭、濫刷信用卡甚至吸毒的孩子想一想,他們父母欠下一大筆債,若讓孩子來還,還得完嗎?一輩子只為了還債而生存著,屬於他們自己的人生意義到底是什麼?你想過嗎? 我很幸運,沒有這樣的父母,但我可以理解父母欠債,為人子女的痛苦與掙扎。
對「債權人」公平嗎?我笑了... 借錢給別人,當然希望對方可以連本帶利還回來,這是三歲小孩都明白的道理,但在這道理之下,最重要的是什麼?不就是償債能力? 不如把借錢給別人想成投資吧!看走眼投資失敗,就要人家家破人亡,這是什麼道理?這跟那些投資連動債失敗舉牌抗議的人又有什麼兩樣? 真正該管理的,是不當的放款跟借貸行為... 請勿本末倒置,還拿什麼負債全民買單的話來瞎扯... 若真要全民買單,那也是放款人眼光失準造成的,我想債權人在追求公平之前,也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父債除了不該子償之外,是不是債權人自己也該負擔一半社會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