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更新)飆車族如果被抓到,用什麼懲罰才能讓他們引以為戒

罰他們一被子只能騎腳踏車
飆車族如果被抓到,用什麼懲罰才能讓他們引以為戒
這可能要立法院立新法,並加重罰金5~30萬並吊銷作案工具(如汽、機車及駕駛執照行照)
飆車族說不定有酗酒、吸毒,這都要送去檢驗所驗尿驗血的
有帶凶器者以公共危險罪及違反社會秩序法賦予執行(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移監待後處刑
有製造社會環境汙染,要科以罰金處理
有言語恐嚇及動作傷人更要加重其刑,
在新版刑法修正案中刪除了這個規定,改採「一罪一罰」(意思其實是「多罪多罰」),未來將依其犯罪件數分別論罪處罰。

罰到飆仔軟手軟腳



可以使用當年少年隊的招啊!

1脫褲子坐在冰塊上面!極凍LP
2掉吊起來鼻孔灌水
3打腳底板、喝香菸茶、剃光頭
其實很簡單,引進新加坡的鞭刑,打的這些小混混皮開肉綻,他們就乖了。這幫家伙都是欺軟怕硬的孬種,罰錢、坐幾個月牢是沒用的,讓他們半年沒辦法做椅子就行了。
神星 wrote:
飆車族如果被抓到,用...(恕刪)


把刀跟棍換成皮鞭(學新加坡鞭刑)加倍還他
很簡單阿
哪天空軍要演練的時候
把飆車族跟空對空飛彈綁在一起
然後表演一下破音速飛行
讓他們體驗一下真正的急速快感
如果當天有炸射訓練的話
可以順便跟空對地飛彈一起下去
連骨灰罈都省了~~
雙子貓 wrote:
在這裡必須提醒各位,...(恕刪)


我覺得97樓的大大講的比較合情合理.

我們都恨死那些飆仔, 但:
若無傷人, 純粹享受速度, 充其量只算違規, 不違刑法. 飆車用公共危險罪移送, 大部份case 都判不起訴或緩起訴, 況且他們還有"學生"或"未成年"身份當保護傘. 裁罰都很輕很輕.

若有噪音, 同樣是違規罰錢而已.

但若傷人或砍殺無孤or 無冤無愁的路人或行人, 那就跟陳進興差不多了.
關到死不得假釋算了! 讓他的父母每天掉眼淚,
比真正槍斃他, 父母只掉一天眼淚更折磨.
反正現在又不執行死刑.
讓他們去當兵
永不放假
永不退伍
打仗的時候可以騎過改的車子放無雙大絕
這樣對國家應該有幫助吧~
在臉上刺青,讓世人皆知
右臉頰刺-我是
左臉頰刺-飆仔
跟樓上某位一樣
前後煞都用掉
讓他衝到底...........命夠大回得來就送她去比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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