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公然侮辱毀謗已準備好提告

你自己在 這篇 的標題寫 "~請毒舌~越毒越進步~"
現在人家毒舌批評就受不了 要告人家
你這樣是挖陷阱給人家跳
影像獵人 wrote:
我在派出所當所長的舅舅說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之罰款
但還可求償民是賠償 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300元以下....

我想在01有很多人願意拿出來,讓你可以喝飲料...

去包藥來配比較快~


影像獵人 wrote:
可是這個暱稱是我工作室的名稱
每個月的案子也有20幾件
所以要提告很容易



看字說故事...

所以一個月要提告20多次嗎?

這裡案子是指跟別人的官司?

提告很容易?
geodoctor wrote:
哇....舅舅喔.....(恕刪)


哇塞!!
所長耶!!
一毛四還是二毛一?
縣議員我都沒說,派出所所長能搞啥?
會不會是樓主工作室生意不太好 , 想利用控告別人來獲得工作室的宣傳 , 或是實質的收入?

發一篇就不回文,會不會是在等有網友口出他所謂的惡言

不是有很多公司握有專利,不生產,整天上網找廠商提告嗎?提告獲得的收入超過整體公司收入的一半
樓主該不會想如法炮製吧?整天告別人來獲得實質收入?
簽個到
總覺得有事情會越滾越大的可能
我比較不希望到時候有人出來淚流滿面道歉說他做錯了...

樓主你要堅持住啊
我是Hiroyuki
重點是樓主你幾歲阿?

看這個發文的內容你應是小學生吧!

不然為何發文是如此的幼稚...

01網友們據我所知到的網友中
有1位大法官,1位法官,不少的律師.. 勸樓主不要拿法律條文來玩弄..不然真的上法庭可能會造成反效果
當警察的大大也不少3線2的至少有一位

當您自己發出討戰文時, 被人公幹也是很正常的.
更何況您根本沒有遵守01的版規.

最後不要以為在躲在網路後面很安全沒人會發現你是誰, 01網友最會的就是人肉搜索... 希望不要過幾天真的哭著求網友原諒..

sopp0820 wrote:
最後不要以為在躲在網路後面很安全


大大誤會了!!!

人家樓主可是有公權力的保護呢.....(所長舅舅 & 刑法第309條)

大家晚點一定要看看信箱裡 到底有沒有躺著一封很可怕的信











廣告信函
我要幫那隻狗拍照片告這位樓主~
未經允許就偷拍他的照片~侵犯
狗的權利~

好歹要拍照之前問一下他同不同意吧~

弟2把他最隱私的地方拍出來
矢的他以後不能見人<你要負擔他的下半輩子

這是我幫狗狗提告的內容
~

還有就算狗狗告贏我只會要求你跟他道歉

~其他的錢不必
影像獵人 wrote:
mobile01上蠻多動不動就用侮辱字眼回復文章
小弟已經拍照並寫下網址禮拜三就要去當地派出所提告了
可是這個暱稱是我工作室的名稱
每個月的案子也有20幾件
所以要提告很容易
我在派出所當所長的舅舅說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之罰款
但還可求償民是賠償 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恕刪)

我之前也曾被人罵,超想要提告,但後來沒有真的做,因為網路暱稱公然侮辱成案的機會不高,告成了也不一定會贏,告贏了也無濟於事。加上訴訟的來回奔波,光用想的就很累,所以就作罷了。

除非對方是明確罵到你的工作室,當然就影響到你工作室的在社會上的聲譽評價,要告就比較有意義,也比較能成功。如果只是暱稱間的互相侮辱,就算了吧!

反正出來混遲早要還的,讓別人用法律以外的手段去教訓他,不要髒了自己的手,累了自己的腳,啞了自己的嗓。反之亦然。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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