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網路下載未授權節目以免觸法!


恩,完全不相似耶
警察有叫樓主去下載影片來看嗎?

sendoffy wrote:
要抓人的警察,本身也要有使用相對的軟體做下載的動作,才能取得對方的IP與使用的軟體名稱不是嗎?

這樣跟釣魚有沒有相似?
50TA wrote:
我記得沒錯的話
這樣還不算偷

記得保險公司也是這樣認定的
遇到這種事就是打死不承認,承認就是判自己死刑
ISP業者最多只能證明這個IP在何時download過何種Data
但.....並無法證明這些Data是我download 的

接到這種電話,第一步先把動物機銷毀,來個死無對證
再來把無線AP上所有限制解除(記得要作個power cycle, clear all log),讓任何人都可以連上來

就等警方如何證明我的notebook曾經download過
接者就裝成電腦白癡,一問三不知

share網路不犯法吧,我是電腦白癡AP買來就可以用了,我怎麼知道要設什麼東東
這種小案子就不信電信警察會閒到,去你家監聽方圓100公尺內有誰在用Wi-fy
著作權是公訴罪!私下和解不代表一定不會有刑事部份喔!
就算民事部份與代理商和解,還是有可能被判刑喔
主要看證據對你有不有利,如果已經認罪,那就直接等簡易庭判決囉
不過警察請樓主找律師,看來可能會開庭,大概就兩條路
緩刑or緩起訴...
一般來說其實警察還蠻討厭這種案子的.IFBI或8大裡面好像有部門專責這種案子.整天再查...
記得好多年前自己在工作的地方也被寄過警告信.大概是說.我們是店面.不得在騎樓或門市.撥放FM廣撥.或第4台等.有版權的影音內容.否則將提告賠償等...

所以你會發現很多連鎖店或百貨.是沒撥放FM廣撥及第4台的.有家知名連鎖美髮業之前撥第4台也有跟我們反應過.因為是我們幫他裝的電視...
(我是從事影音工程的商家)
jan2438tw wrote:
嗯~代理商不散佈也可...(恕刪)


那真的是標準法律保護壞人
檢舉者就沒事?
p2p這東西一定要親自去使用才會知道內容
憑空就說這是違法檔案的話,真是太誇張了
版主可以查查之前的案例.我記得沒錯的話.好像之前也有被判無罪的.好像沒直接證據吧.
我只知道反正...他們就是要錢而已..付錢就沒事嘞..商業.商業!!
如影隨行 wrote:
警察只是做做筆錄,取證移送的單位而已.....哪有什證據可言.....所以才說筆錄很重要...不要亂說話...簽名後可是要負責的....



麻煩說話要有點常識,不然就不要亂說,這種案子警察隊請你去喝茶,就表示有人檢舉

有人檢舉就一定會提供給警察證據,OK?

不然大家都可以請你去警局喝茶了好嗎.....




去做筆錄的時候,警察就會把檢舉人的證據拿給你看,問你認不認

做完筆錄之後就移送給地檢署檢察官,準備等出庭

以上只是刑事部份,民事還要看廠商要不要跟你討

imcrazy wrote:
警察只是做做筆錄,取...(恕刪)



真的是無知者無畏~

你以為警察只有IP就抓人嗎?? 那他怎麼知道你下載了有版權的影片??

警方應該有上下傳檔的時間、上下傳檔IP、檔名及內容,這些資料的取得只要ISP能配合的話根本是輕而易舉的。


況且檔案傳送時的封包內容就已經帶有影片檔名了,這樣還要說沒有證據嗎??



"詭辯者"才會是死最慘的..... 誠實才是上策~~


imcrazy wrote:
ISP業者最多只能證明這個IP在何時download過何種Data
但.....並無法證明這些Data是我download 的...(恕刪)


那如果上傳的封包裡出現的是你的mac address呢? 打死不認嗎?




chrismmx wrote:
快停權了 wrote:
不要再下載了...
去對岸買比較快,又便宜! 一片才RMB5-6,看完就丟輕鬆無負擔!
更讚的是還有出版商,文號,精美盒裝,"應該是正版"的吧?

過海關被查出來更嚴重...(恕刪)


想太多了.... 海關不會查!

倒是之前買太多,多到大陸海關真的叫我開託運行李,不過開完以後她是跟我聊片子種類! 聊一聊就走了, 重點是那位海關還是正妹! 當然沒真相!
後來有仔細看過香港海關上面有寫"NB,光碟" 不能託運!

重點是去大陸買可是促進大陸經濟勒,不會抓!可以帶出境,但不要白目的帶入境!

至於台灣海關,
第一點 我買的片子是有大陸出版公司,還有字號,還有精美盒裝,還有廣告勒! 怎麼可能是盜版?
第二點 一種只帶一片,沒有違反著作權法... 更是拆封過的!
怎麼抓?

至於... 太便宜是盜版? 有規定正版不能便宜賣嗎? 不然就說一片買RMB100好了!

所以.. 不要再下載了!

著作權真的是無言啊! 光是國外買的正版在台灣算是盜版...
不只大陸歐! 連在美國買的正版在台灣也算是盜版!
只有代理商在台灣賣的才是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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