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完全不相似耶
警察有叫樓主去下載影片來看嗎?
sendoffy wrote:
要抓人的警察,本身也要有使用相對的軟體做下載的動作,才能取得對方的IP與使用的軟體名稱不是嗎?
這樣跟釣魚有沒有相似?
imcrazy wrote:
警察只是做做筆錄,取...(恕刪)
imcrazy wrote:
ISP業者最多只能證明這個IP在何時download過何種Data
但.....並無法證明這些Data是我download 的...(恕刪)
chrismmx wrote:快停權了 wrote:
不要再下載了...
去對岸買比較快,又便宜! 一片才RMB5-6,看完就丟輕鬆無負擔!
更讚的是還有出版商,文號,精美盒裝,"應該是正版"的吧?
過海關被查出來更嚴重...(恕刪)
當然沒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