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darlong0315 wrote:剛才用 125.23...(恕刪) 所以囉!估狗有教,請善用估狗懶人包再加上樓主的首發回文就不難看出其中的關聯性雖然3.5G可以避開分身帳號的比對咱們還是可以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不然一直用3.5G回文,管妹妳咬我阿妖也是會進化的嘛!!
fujihunt wrote:前面還在這樣問 A.pollo wrote:喜歡的另一個沒兩條線;這卻意外雙線;這就是人生阿!! A.pollo wrote:恩 夜路走多了,也會碰到鬼..你也小心別誤人姐妹了。 fujihunt wrote:後面就變成這樣說了只能說薔葳哥還是和之前一樣呀沒有三兩下就變來變去自己的意志呀是分身開太多了嗎角色扮演太多讓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誰嗎? 標準的薔式自裱
A.pollo wrote:這啥東東,別再打錯字了 會很糗喔。^+++^F先生,那麼容易上火 只是懶的引言咩。話說:可以直接去婦科檢驗,當場開藥嗎!? 要吃幾天!?TO:K大,有空我在PM給你吧;你知道的板上很多人愛看戲 不厚道。 行為習慣通常很難改的看看上面那張圖把「湯國王子」四個字切一半的裁切法大家有沒有覺得很眼熟啊好像某個帳號在獄中抓交替時的作法恭喜由人妖進化為雌雄同體的新生物體
iamdarlong0315 wrote:是阿..google...(恕刪) 竟然也搜尋到id哥偉大的 分身論述id哥說:1.我實在沒有必要公開說明為何我要用分身的理由,因為公開說明, 有些分身就失去了意義2.分身....只是方便我可以監控有沒有人鬧場而已3...我使用分身的原因沒有必要眾所周知4.....加上想要搞個各國翻譯的分身----------------------------------------------------= 最後很抱歉, 給站方帶來困擾
iamdarlong0315 wrote:竟然也搜尋到id哥偉...(恕刪) 咱也發現了2437此刻在線上她到底在看什麼呢?(冷屁股軍團嗎?)iamdarlong0315 wrote:2.分身....只是方便我可以監控有沒有人鬧場而已 好~酷的理由!可以給樓主做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