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快變國民公敵了

白冰冰有無放下仇恨
跟反不反廢死沒有關係

這些被判死刑的人
本就該為他們所做的付出代價
麻醉後開一槍只是剛好而已
YMTGTR wrote:
回應「nhobkimo」:

閣下,我無法理解你「該槍斃的一個都不要放過,以免閣下的家人成了下一個」這句話的邏輯究竟是什麼。你的意思是說,現在被判死刑的這些都槍斃了,我的家人就不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閣下如果有點知識 就會知道在台灣 沒有永久監禁的刑罰

依照您廢死的主張

這40個死刑犯或許過個幾年 就會重返社會


槍斃掉這40個死刑犯

只是讓閣下的家人 減少遇到40個人渣

進而遇害 的機會

懂嗎?


至於閣下的家人會不會遇到其他尚未被判處死刑 的人渣

或者應該判處死刑 但法官卻被你這種大聲疾呼廢死的人影響 進而改判其他刑罰的人渣

這我就不知道了
cayenneturbo wrote:
廢死與否,是理念之爭...(恕刪)


既然要教育
那請政府先教育個一百年之後再來談廢死吧
如果 228 當時的下令者作古..
就不應該追討..
那陳進興死了..
是否應該得到同樣的待遇??
如果友人不贊同..請給與合理的解釋 !!

馬皇扁帝
基本上都是爛透的總統.

坦白說.
我覺得..白冰冰真的沒有放下... !!!
應該是說...哪裡看得出放下...
他看到謝長廷就有恨..
這就是沒有放下最好的證據..

大家想想..
白冰冰有恨..永遠放不下可以接受..
我也可以認同..
但不要說..已經放下..
讓我覺得他很假很噁心..

但是因為 228 要我放下..
不可能...外來政權..為了壓制本省人..
殺了那麼多的人...
之後接下來的等等暴政..不知道如何解釋.

就像 kevinwon 說得..
在他的標準..
只要是綠色..的確不是人..
我的熟恨把天大..

對我來說..
只要是藍色...的確不是人...
因為我的家人有親身受害...
我永遠無法釋懷..
傷痛要撫平沒有那麼簡單..

所以我才說..
白冰冰有放下
真的很佩服.
白冰冰沒有放下
我覺得情有可源..



基本上.
我是贊成廢除死刑.
整的刑罰制度最糟糕的地方應該
假釋...
(放寬假釋標準的好像正是馬皇..他讓壞人到處跑,死刑只不過是讓極少數的人死,但是大多數的壞人,還是有機會出獄,這才是重點 !!)

如果把死刑犯..改成無期徒刑
永遠不可以假釋.減刑.大赦.
唯一的路.. 把這些人關到死..
這樣來說不是更好嗎?
把這些人永遠關在監牢裡..

所以不得假釋..
唯一一條路 "關到死"
這才是重點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活著的權利.
把這些人殺了..
得到了甚麼?
讓家屬滿意?
政府得到更好的社會觀感?

目前政府做的每件事情變來變去..不就是為了得到更好的觀感罷了..

懶懶的蟲 wrote:
被害者及其家屬出來做事,不代表他們心中就有仇恨,而是要看他們做什麼。
如果白冰冰在女兒死後,推動保護犯被害人,或是任何可以保護下一個人被綁架的法案,這都不能算她是有仇恨。


很好 你說到重點了

重點不是他心裡面有沒有仇恨 而是他在做什麼事情


懶懶的蟲 wrote:
被害者及其家屬出來做事,不代表他們心中就有仇恨,而是要看他們做什麼。
如果白冰冰在女兒死後,推動保護犯被害人,或是任何可以保護下一個人被綁架的法案,這都不能算她是有仇恨。

可是她推動的是什麼?死刑!
如果她單純只是支持死刑而已就算了,但是如果注意她的發言,加上對謝長廷與張素貞母子等的發言,很難讓人相信這是一個放下仇恨的人的發言。

我也沒有譴責她不應該這樣發言,只是如果她心裡無法放下對兇手的仇恨,她如何去要求228被害者家屬放下仇恨?這才是我覺得她不應該的地方。



原來白冰冰在推動死刑阿??

死刑不是原本就規定在法律裡的嗎??


白冰冰 以及 社會大眾要求的

只是要政府依法行政而已 不是嗎?


要求依法行政 就要被妳戴上"沒有放下仇恨"的大帽子

話都你在講
nhobkimo wrote:
原來白冰冰在推動死刑阿??

死刑不是原本就規定在法律裡的嗎??


白冰冰 以及 社會大眾要求的

只是要政府依法行政而已 不是嗎?


要求依法行政 就要被妳戴上"沒有放下仇恨"的大帽子

話都你在講
...(恕刪)


這正是廢死者的立論基礎
在他們看來,台灣已經廢死了
已是既得利益,怎麼可能輕易退步
誓死也要保護他們的客戶
jerry0602 wrote:
如果 228 當時的下令者作古..
就不應該追討..
那陳進興死了..
是否應該得到同樣的待遇??
如果友人不贊同..請給與合理的解釋 !!


沒有人說 228不應追討

事實上 228的家屬也領了一大筆的補償金 不是嗎?

228紀念公園 228基金會有都出現了 不是嗎?

連228紀念日都出來了 不是嗎?

大家講的 用白話一點 就是"一人做事一人擔"

當初下令的已經死了 所以沒辦法再對他追究

還是閣下想要去鞭屍??




jerry0602 wrote:
基本上.
我是贊成廢除死刑.
整的刑罰制度最糟糕的地方應該
假釋...
如果把死刑犯..改成無期徒刑
永遠不可以假釋.減刑.大赦.
唯一的路.. 把這些人關到死..
這樣來說不是更好嗎?
把這些人永遠關在監牢裡..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活著的權利.
把這些人殺了..
得到了甚麼?
讓家屬滿意?
政府得到更好的社會觀感?

目前政府做的每件事情變來變去..不就是為了得到更好的觀感罷了..



養死刑犯一輩子要花多少錢呢??

你願意為了養死刑犯 比別人多繳稅金嗎??

願意多繳 再來做這樣的提議 好嗎!!
jerry0602 wrote:
如果 228 當時...(恕刪)


0分 下一位


southelily wrote:
1. 個人覺得 鞭刑...(恕刪)

如果廢除死刑改成這樣

死刑犯改成無期徒刑加每季拖出來公開鞭幾下(手段越兇殘,越變態的鞭越多下)
鞭下去,再屌再大尾再不想悔改再如何變態凌虐吃人肉弒親殺嬰隨機殺人慘無人道的罪犯
鞭下去都一樣要哭天叫地,全身顫抖,屎尿齊下,靠背靠目,後悔不已
最後自然會受不了自殺,這樣就不用死刑了

大家意下如何~

PS:只可惜這只是遙不可及的夢...

至於228跟白冰冰....這樣也吵的起來,小弟不加入戰局=.=

都不是當事人 卻搶著幫當事人回答

你是柯媽媽嗎? 還是你是白冰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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