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勞基法也是裝飾用的~? (文長慎入)

k.k2001 wrote:
工會現在在媒體被政黨...(恕刪)


我不能否認某些工會的確是有政治力介入
但這也是因為過去以黨專政的關係,過去台灣工會的成立多是如現今共產黨把持工會的道理是一樣的!
作為工會理事長-當上全國性理事長後即化身為某政黨的官員!
現今工會之所以會分裂,就是因為統與獨的關係!

工會力量越來越弱,是因為政治的介入使他分裂(這也是政客最想看到的事,當一個能透過會員發聲的團體,被切割成小塊,你想他力量夠嗎?光全國級工會就有十個!勞委會要聽誰的?又爽聽誰的?)
還有一個最大的原因:群眾對工會的誤解(滋事份子)以及勞工不肯加入工會(要繳錢)

這就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循環:
工會不夠強大,就是因為會員少,最後工會所提供的服務自然也少,服務一少,自然降低會員持續加入工會的念頭以及吸引新會員加入。

臺灣勞工的工會組織率可是世界少見的低!
更不要說團體協約覆蓋率..

ccl5988 wrote:
台灣沒有工會的除了那...(恕刪)


建議你~
可以參考大同工會!
過去,他也是閹雞工會(被資方掌控的工會)
現今
他是自主工會
別人是怎麼做到的呢?可以參考一下!

大同工會與大同公司的裁決案已經出爐了
工會可是大獲全勝呢!

現在工會組織方式已完全改變了(今年新法實施)
如果你想組織自己的工會
可以來問我!

ccl5988 wrote:
台灣沒有工會的除了那...(恕刪)

工會對雇主談判的最大利器就是合法罷工.
罷工有些風險,有股票的員工財富會縮水,資本小的企業倒給你看.
若是向勞工局申訴怕被算帳,又不敢離職,還敢罷工嗎?

沒有罷工,工會還有什麼利器?

cckm wrote:
工會對雇主談判的最大...(恕刪)


基本上
沒有一個工會是喜歡罷工的
罷工很累...
耗時耗力耗金

罷工永遠都是最後的手段
罷工亦會對資方造成損失(金錢甚至是名聲)

台企銀可是透過罷工阻擋了合併案

罷工
對資方或是勞方來說,是兩面刃!
告吧

這種公司 不告對不起自已


特務羊毛 wrote:
我不知道發在這個版妥...(恕刪)

特務羊毛 wrote:
我不知道發在這個版妥...(恕刪)

樓主lag很久了喔
勞基法已經沒屁用很多年了
應該說從來就沒有資方會怕那種東西
者龜 wrote:
建議你~
可以參考大同工會!
過去,他也是閹雞工會(被資方掌控的工會)
現今
他是自主工會
別人是怎麼做到的呢?可以參考一下!

大同工會與大同公司的裁決案已經出爐了
工會可是大獲全勝呢!

現在工會組織方式已完全改變了(今年新法實施)
如果你想組織自己的工會
可以來問我! (恕刪)


是的
我想你應該是可以的
但是別忘了
別人不一定行
當你在公司裡面串連要組工會或是工會改選的時候
你要面臨的不只是公司的壓力
很多同事平常幹公司幹得要死
你真的跟他們提這種事
他們可是離你遠遠的
你不能怪他們
因為人家也是出來討口飯吃
誰要跟你成為公司的眼中釘呢?
所以說
用講的很快
真的要做很難
至於新法是如何,我是沒研究啦
因為我跟公司上勞工局以後
我已經10年沒上過班了,33歲離職,找不到像樣的工作
所以只好自己做生意,還好上天還留一口飯給我吃
我的認知跟你不同
沒有透過政治手段
只想靠所謂工會或是老闆良心發現
那是不可能的
就跟最低工資一樣
沒有政治手段
資本家會調薪?

資方一面倒~握有秘密武器
人力需求過剩,又替代性高不爽走了人再叫就有
無奈啊~人好像太多,但小孩又太少?

平成快槍俠 wrote:
樓主lag很久了喔勞...(恕刪)

如果覺得勞基法沒用,那就真的沒用了.
不論什麼法,覺得它沒用,它就絕對沒用.
這種思維下,勞工也不用談什麼權益問題.

法律再如何保護勞工,也要勞工願意讓它保護.

ccl5988 wrote:
是的我想你應該是可以...(恕刪)

你的回應
剛好正說出工會組織的難處:
就是因為自私!
台灣勞工沒有"團結"的概念
當今天全部的人都加入了工會,公司會有下手的時機嗎?
就算只有1/2,公司也很難下手!
我也懂明哲保身的道理,
因為沒老鼠要去給貓掛鈴噹!

當沒有人要去做的時候,
就永遠被剝削吧!
橫也一刀,豎也一刀。

你要知道,
當你今天縱容某些事,
未來你的孩子甚至朋友也可能會遇到,
今天你吃了這種悶虧,
你也想讓你的親朋好友遇到?
還是,要整間公司垮了、跑了,才來組成自救會?

只要你已經是工會會員,
公司無正當理由資遣工會會員,
工會即可進入裁決機制(三到六個月結果即會出爐),
其裁決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這也是為什麼大同公司與大同工會其他的爭議,在裁決出來後,該公司對其他爭議進行退讓。



者龜 wrote:
你的回應剛好正說出工...(恕刪)

不禁讓我聯想到公部門停管處以「不適任(未到勤而連續曠職)」理由開除的公有停車管理員工會員工(停車收費管理員未准假、未到勤 依法解僱)
公部門單位都如此做,更何況是一般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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