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A2 SEP V2 wrote:應該是看11.3而不是去看626你當大家都看不懂英文啊 基本上,我是讚同,民眾可以有合理的自我防衛機制,但是,有些事,不是有槍就能解決,下面這個新聞就在介紹,因為槍枝的合法化,所導致過當防衛..我們看一些客觀的數據好了..全美死亡率統計評估,從1999年到2007年第1名.菸害 435,000件第2名.營養不良及身體機能問題 365,000件第3名,酒 85,000 件第4名,微細菌感染 75,000件第5名,使用毒品,或有害物品 55,000件第6名,對使用醫生處方藥物,所引起的有害反應 32,000件第7名,自殺 30,622件第8名,意外槍枝走火,或因槍枝意外事件致死者 29,000件第9名,車輛車禍死亡者 26,347件第10名,重大兇殺案件 20,308件第11名,性行為致死者 20,000件第12名,使用非法禁藥,直接或間接致死者 17,000案第13名,使用非類固醇的抗炎藥致死者, 7,600案你可以看到,第8名,意外槍技走火,或槍枝意外事件致死案例,比第10名的重大兇殺案件還要多得多..,所以,合法擁有槍枝是為了正當防衛,不是過當防衛,不能因為別人的小犯罪,而把現行犯就地正法,到底什麼是合法的正當防衛??什麼是過當自我防衛???這種事要交由司法去判定,不是良民們各帶一把槍就能解決的.這樣子默許過當防衛下來,社會只會更亂,不會更好...
M1A2 SEP V2 wrote:說你們這些廢死的睜眼...(恕刪) 好呀,就用刑案人口比來看呀,基本上在2002年後也是呈現減少的趨勢,2009年的數據與1990-1997相比,也是比較低,如此還是沒有改變你無法解釋這數據減少的原因呀。M1A2 SEP V2 wrote:英國1998廢除死刑以後治安怎沒因為廢死變更好? 這句根本不用反駁,本來就沒有人主張廢除死刑後治安會變好,何需說明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