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日女的司機五萬元交保(疑犯失蹤),台灣司法還是脫離不了侏儸紀時代嗎?


flymousetw wrote:
聽說已經失聯了!這筆...(恕刪)


你怎不早說!!!


徐小杰 wrote:
無聊 法官只有根據...(恕刪)


可笑~~~照你的論點,法官不用負任何責任,

那法官乾脆不用羈押,這樣不就更省事更好

阿!!


看文拜託看懂別人到底在講什麼意思,OK?

徐小杰 wrote:
那你先把沒將王又曾羈押起來的法官給判死好了...(恕刪)


這要是能公投, 那位法官死定了!!!
不過搞不好又沒被羈押起來, 絡跑了..

nickhus wrote:
未起訴前只能在拘留所
不是入監
那些傳言
都是入監後發生的事
不過
人現在保釋了
還得等一些程序才會有結果吧

就怕他在法庭上說:我是為了報國仇家恨為台灣爭一口痰而已
法官會覺得他很有愛國情操
從輕量刑...(恕刪)


那要似乎要看法官的省籍囉...

真是夠了 這爛戲碼還要上演幾遍...

逮到人 > 申請羈押 > 無串証逃亡之虞駁回 > 幾萬塊交保 > 抗告成功 > 人間蒸發


discoby wrote:
真是夠了 這爛戲碼還...(恕刪)

這不會是最後一遍
道不同,不相為謀

discoby wrote:
真是夠了 這爛戲碼還...(恕刪)



司機又跑去湊5萬了



接下來有請法律達人說明程序正義和檢座應為的行政行為


discoby wrote:
真是夠了 這爛戲碼還...(恕刪)

等等那班法律菁英人馬又來說明驚世精闢大道理了

還有只會嘴沒實際作為的b某人民公審發起人也會來

很可怕的陣容

樓主加油
discoby wrote:
真是夠了 這爛戲碼還...(恕刪)

那個法官不是說無串証逃亡之虞???
阿所以現在呢?
又要浪費社會資源去抓人
社會就給這些人搞爛就好了~~~

嫌犯知道這次再回去就等著羈押被判刑了,已經先落跑了啦......
哪一個人那麼白癡還會等著你回來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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