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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警察追嫌犯叫"太超過"?叫"執法過當"?
連他✖的警察局長都不挺自家人,說"違反比例原則"?
那個白目少年之前才因偷車被那個追緝的員警抓過
所以當那個警察看到&認出那個白目少年
"未戴安全帽"騎乘機車加上也知道他"無照駕駛"
加上不久前才因為他偷車逮補過他,於是"合理懷疑"他可能再犯
就算他沒偷車,員警攔檢不停應該也構成了"妨礙公務"
再加上"未戴安全帽" & "無照駕駛"二條罪名,為什麼警察不能追?
看完報導我只能說
爛蘋果依舊是爛蘋果
那個不挺自家人的警察局長-應該也爛的差不多了
被載的女生-傷重身亡,只能算她衰,找到那個白目少年當朋友~RIP
白目少年-怎麼該死的不死,都死不該死的?
白目少年家長-除了恐龍家長,我想不出其它詞了,他兒子沒死算好運的了...
執勤員警-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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