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被資遣過嗎?我有..所以我認同無薪假..


無薪假~相當於諾貝爾獎等級的發明,為什麼不認同,可是大幅降低失業率數字,數字超過某個點,有人會下台

不過,大家忍耐一點吧,再撐一下,或許633就快實現了,不然還有黃金10年,到時候有很多黃金大家挖不完
前幾個月,來了一個新同事,聽說他連續被資遣過5次
很訝異怎麼會有這種事
還開玩笑說是他磁場問題
在上上週,是第6次,我也一起,笑不出來

我們是先休無薪一個月,然後才資遣
月排4天是還好,約等於降薪13%,但產線四二輪,還有人月上3天,5天班的
廢劍一式忘前生 神舍不荒盡殘年
那也要放無薪假放完之後真的能復職為前提呀!
說好只是先放無薪假,放完之後又放,不知道得放到何時,
或最後卻又變成資遣怎麼辦!?公司有辦法做何保證嗎?

至少您還有拿到資遣費另外創業了說.....
資遣=有資遣金+失業金,可以隔天下定決心馬上找新工作

無薪假=沒錢領還要等很久萬一被資遣了,已經是若干天後了,時效慢了很多

我寧可被資遣

PS:我也被資遣過
沒有終止日的無薪假....然後等你受不了自己離職
跟被資遣拿了一筆資遣費再去找工作,又有政府養你半年
你說咧???
小弟的朋友, 這個月他們工廠休3周, 只上班一周, 預估這個月只領約30%+的薪水.
有比這 更慘的嗎.....
光身邊的朋友, 就有2家在放無薪假, 其中一家還是早從4月就開始放 (已經放半年了)

政府公布的有放無薪假工廠數量, 怎麼可能這麼少. 總不可能我朋友剛好都是苦主吧.

bob wrote:
政府公布的有放無薪假工廠數量,怎麼可能這麼少。
總不可能我朋友剛好都是苦主吧...(恕刪)


一切都是剛好為了選舉,台灣九月份的失業率還降下來了呢。
我金融風暴時曾被資遣,那時候血流成河,人人自危,被砍頭的又豈止我一人? 雖然第一個想到的問題是找到下一個工作前的開銷,但是感情上的傷害遠遠大於金錢,畢竟之前市道好的時候為公司賣命,整晚加班稀鬆平常,老闆信誓旦旦的保證大家同甘共苦,但是之後我們一通電話就由保安請出大門,東西都不給收拾,而事實證明,公司高層那年仍然是吃香喝辣。

說真的,因為情感受創甚鉅,那時腦海裡曾快速閃過要帶武士刀瓦斯桶汽油進公司高級管理樓層,見一個殺一個的念頭,但是一秒後就記得自己有老婆孩子,而且並不是走投無路,隨即一笑置之。

用了之後的一小時設定停損點,把所有的已知開銷減到最低,也把所有可能造成長期開銷的合約解約(如健身房,房租等),也有人試著想要依照合約罰我違約金,但是被我一句"老子剛被裁員,請多多諒解,但反正已經慘到底了,如果談不攏的話我們只好法庭見",客氣但強硬的一個一個的交涉了可以接受的提前解約方案。

各位看官別忘記,在大部分國家(如在中東則不推薦)民事債務糾紛是沒有刑責的,大不了信用評比幾年不好,如果再次找到好工作,還怕銀行不理你?

最後準備履率並連繫獵頭族,準備找下個工作。在這種風風雨雨的市場裡找工作,一秒都不能等,結果證明決定正確,一周後簽約,在對街的外商公司升官發財。和新東家簽約後,還用資遣金當頭期款買了一間房子,順便到處玩了一下,當月開始上班。市場裡有人裁員不代表沒別人請人。身邊不少朋友消沉了一陣子,到後來復出時才發現不少同時被裁員的人都在同時間找工作,市場慘的不得了。

共勉之。
如果小弟我的觀念沒錯的話, 資遣費是往前推算六個月的平均薪資計算, 而失業補助也是以這個方式計算, 失業補助對於單身還要打四折發放, 那無薪假就是在坎我的平均薪資, 撐不住的自己離開就什麼都沒有, 撐的住的也未必真的有未來, 反而資遣費越來越少, 失業補助也越來越少…企業與政府雙贏!!
luhchiann wrote:
如果小弟我的觀念沒錯...(恕刪)

這個政府在幹什麼, 看看失業補助條款的變化就知道了~

【陳嘉恩、施春美╱台北報導】景氣好轉,勞委會日前提高失業給付門檻,原本失業者每月只需兩次求職失敗紀錄即可領給付,但現在每月還得到就服站推介的廠商面試一到兩次,失敗才能領。失業勞工要領取半年的失業給付,原本只需提供十二次求職失敗證明,現在要增到二十一次。有失業者痛斥:「政府根本惡意刁難!」

勞工若被迫失業,每月可領投保薪資六成、平均約一萬七千多元的失業給付,最高可領半年,但勞委會今年二月新訂《失業認定作業原則》,除要求失業者每月要自行求職兩次,還要面試就服站介紹的工作,失業者平均每月要求職三到四次都失敗才能領給付,六個月內總計須提供二十一次求職失敗證明。

民批介紹爛工作
由於該規定未公告即發函要求實施,近日引發爭議,失業者王先生前天向《蘋果》投訴,指現在找工作大多透過人力銀行或報紙,但政府逼失業者每月要到就服站推介的「爛工作」去面試,「根本是刁難失業者!」

失業給付申請新規定
★資格:
※勞工因關廠歇業、資遣等非自願離職,可領失業給付
※失業者可月領勞保投保薪資的6成,最長6個月;45~65歲和身障失業者最長可領9個月
★程序:
※向公立就服站登記求職,請領期間每月須提供2次自行求職失敗紀錄
※除上述要求,前3個月每月需接受1次就服站推介工作,前往面試;之後每月2次,才能繼續請領*
※申領失業給付6個月期間共需證明求職失敗21次
※每3個月須參加4小時就業促進研習活動*
★詳洽: 0800-777-888
註:*為2/15起新增規定
資料來源:勞委會



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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