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是詐保案,但不代表醫院或警方的說詞100%肯定...以下是旺報看到的"當時院方是可以將手掌接回的,胡其揚堅持截肢,至於截下的斷掌,「胡其揚自己說交給醫院處置」"跟前幾樓的人疑問一樣,病人要截肢不接回,醫院就這麼聽話?不怕病人反咬說可以接回,醫院卻截肢的醫療糾紛?而且斷掌要詐領要不要留著給保險公司鑑定啊?留給醫院幹嗎?泡福馬林當醫學標本嗎?
Sgt.Jackson wrote:雖然這是詐保案,但不...(恕刪) 這個,也許醫院這樣隨性的態度,有些人會感到奇怪,在目前看來,也還在查證真相的階段,允許我說個也許是有點不相關的故事,或許可藉此稍稍反映出中國某些醫院的文化,以及與台灣的差別之處,個人真心希望,下面說到的這個故事只是個特例.我一個要好的朋友,是中國某人民醫院的院長,假使我上班時間稍有空閒或剛好經過,總會順道去醫院與院長聊聊天,有那麼一天,我電話中確認要過去拜訪他,而他也表示歡迎,當我到了該醫院,打了通電話給他,院長說他有點事在忙,要我到他辦公室稍等一下,5分鐘後,院長回到辦公室,讓我嚇一跳的是,他還穿著沾了許多血的手術服,我趕忙問說..."你今天怎穿這樣?" 院長說..."哦!我剛剛幫病人手術到一半不到,你來了,我就跑下來啦!" 那我說..."可可可是...那病人現在怎辦? 院長說...哦,那也不是挺重要,要不,我隨便找個人去替我完成那個手術好了,沒啥大不了的,來!我們來抽菸吧!" 當下我隨便找了個理由說我剛好還有其它事要去辦,需先告辭,緊接著,在離開之前,我又把院長大人給推回他完成不到一半的手術間去為病患服務.
Sgt.Jackson wrote:病人要截肢不接回,醫院就這麼聽話?不怕病人反咬說可以接回,醫院卻截肢的醫療糾紛?而且斷掌要詐領要不要留著給保險公司鑑定啊?...(恕刪) 醫院哪會這麼笨,這是當場就有簽同意書的,前兩天大陸醫院也出示了他自己簽的截肢同意書,他也承認是他簽的了,理由是:因神經受損,可能難以恢復功能,無奈下才接受截肢。至於斷掌詐領要不要留給保險公司鑑定,我想水泥工應該不會想的這麼多。
hastejackal wrote:我比較擔心的是另一個問題民代只顧著製造話題,提昇知名度,因為選舉快到了但連最基本分辨是非對錯的觀念連一個網民還不如我已經五年多沒有投票了請問我這樣做是明智的嗎? 說真的 你白擔心了誰會那麼傻用自己的手去製造話題就為了別人要選舉?什麼?你說那顆子彈?那不一樣都說是誤殺了基本上你五年沒投票表示你放棄了自己的權利五年了真的該好好檢討自己自己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了怎會是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