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ba2005 wrote:
請問各位先進,這樣合理嗎?
有什麼辦法解決?
很替我同事叫屈...(恕刪)


合理,不要叫委屈。

使用者付費,
人家都有繳月租費(或是管理、清潔費)吧,
不要因為沒畫線就可以占這種小便宜,要不得...
James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呵~我要承認什麼?你...(恕刪)


覺得我也不知該說啥大說的較中肯,舉的判例也較貼切,雖然鎖車行為較激烈,但有積極處理違反社區規定的管理員是執得鼓勵的,個人覺得如果社區大會有明文授權給管理員執行管理違停鎖車事項,該總幹事並沒有違法(例如強制罪)情事
另外討論,進入私人停車場停車,沒繳費的情況下,停車場管理員能以此理由拒開閘門讓該輛車通行離場而執行留置權?
如果該車輛是宅配公司 或是住戶熟識 ' 親戚

等等的,九成九是無法強制留置.然而儘管如此,

除非在閘門邊也設置警衛亭,不然一般設置橫閘

處的地方都會有死角 可讓非住戶的他處車出入.

我所居住的大樓就有這個問題.常常覺得有設置橫閘

跟沒設置橫閘沒什麼兩樣.除非有人通報,不然他處車


停放我們大樓的地下室 誰也不知道
昭和
違停就違停阿..扯啥聽障人士543啊!!
勿以小惡而為之啦...
鎖上剛好而已啦!
還取暖咧..

joy0325 wrote:
覺得我也不知該說啥大...(恕刪)


謝謝您
其時大家心平氣和討論就好,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更不是事件中可能的檢察官或法官或律師
何必要把話說死?

單純討論
以樓主案例來看,為什麼我說去告官勝算不大?
在我之前舉的例子裡:
鎖車構成強制罪?
地院的檢察官不起訴,當事人往高等法院再議也是駁回
我猜測因當事人的行為實有可議之處,卻要法律替其伸張其可議之行為
故檢察官方面均不願起訴,除非有嚴重情節,如致當事人受傷或死亡,我覺得才有可能提起公訴

再來
就算檢察官願意提起公訴,還得過法官這關才行
依情理法來看,我也不認為法官會判當事人勝訴,

不過凡事沒有絕對,如果走司法這條路,是簡單很好判斷的
那律師都可以回家吃自己了
所以我才說目前鎖車的行為目前仍是具有爭議的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還是麻煩你用功點,再找些不同的判例吧...(恕刪)

這些都是判決非判例僅拘束個案當事人原告被告
不拘束其他法院法官裁判非法源最多僅供參考
二位網友熄熄怒火吧只是意見不同而已無須非爭個高下不可
法律千萬不要說死沒到確定判決結果為何誰會知道


bigmouw wrote:
原來是你這個天才 自...(恕刪)

你在扯什麼???
你有沒有弄錯人啊!!
我家車庫???我何時說過???
連文都沒看清楚喔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seba2005 wrote:
我同事的機車因為沒有...(恕刪)


看來樓主又龜起來了

努力工作要加薪 wrote:
所以以後大家門前都去申請畫紅線
然後出門後都找不到車位
還是回家停門口被拖吊
這樣????
...(恕刪)


對啦你比天才更天才

人家至少還有個車庫可以停車

你是沒車庫可是就把家門口的道路當成自己家的車庫

想回到家就停車

為了避免人家來停自家門口讓自己回到家就可以停車

這種人會怎樣做呢

通常都會拿東西佔著門口的道路

所以簡稱路霸

不過看起來你不是路霸又很有見地

不知道有啥天才的方法,可以不讓人家停你家的門口又不用做路霸呢

我相信這裏很多人都很想知道

joy0325 wrote:
覺得我也不知該說啥大...(恕刪)


對啦沒違法就快去鎖啦

反正有人會跟你說對方告贏的機率很小啦
之前的法理之爭,怎麼沒有人點出重點?

佔用別人停車格 和 在停車格之外停車 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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