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遊魂 wrote:
『清償債務之費用,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債務人負擔。』
消費行為的定金
怎麼能定義為"債務"?
難道是要硬套會計學的觀念
可是你又是拿民法的條文出來解釋

而且違約的是開版者耶
PAN1623 wrote:
消費行為的定金
怎麼能定義為"債務"?
難道是要硬套會計學的觀念
可是你又是拿民法的條文出來解釋
而且違約的是開版者耶

PAN1623 wrote:
定型化契約只說全數無息返還消費者所支付全部費用
有說一定要主動送到你手上嗎
業者不能主動通知你來領取嗎?
PAN1623 wrote:
不可抗力?
公路不通,鐵路也不通嗎?
花蓮都沒有其他連外道路了
有路可走就沒有不可抗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