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誤導~後面就一直繞在會不會有重複領藥漏洞的爭議~
搞不好這規定跟重複領藥一點關係都沒
假設~重複開單不用錢~
那有好多老人家每天跑醫院~找個護士小姐聊兩句也好那種
那...會不會造成醫院困擾?
雖然我絕對相信樓主不是醬的人~但也許有這樣的人存在
又如果~重開這單要經過數個章蓋章~
那也會有人力成本呀!
(用影本不能領藥吧!起碼要有醫師章吧!)
如果上面所說成立~那就表試院方是有付出服務的~那就要有償呀!又不是慈善機構
那問題就到了~400掛號費~是否太貴
據我所知~400掛號費應該是醫院中心~小診所只要50~100掛號費
那就.....
醫學中心有他的地位跟能力~所以才能收這麼高~好像也沒錯
也許這規定~是在防些漏洞~或減少些困擾~
只是這些漏洞~我們不懂~
因為我們不是賊~也不是防賊的官
也許不合理~但是那小姐說的也沒錯
規定就是規定
(防堵的是我們不懂的東西,也沒必要一條條跟要跟全民解釋)
另外~證卷交易能電腦化~全面的連線~是因為它有個集中管理單位~證交所
醫院可以各自電腦化~卻不可能連線~連同醫院不同醫生~病例都只能互相參考~不會絕對信任~何況跨院
這兩樣是不能比的



























































































